仅仅凭这些,是完全无法断定憨子的身份的。而且,憨子吐字不清,他到底说的是孙海庄,还是孙海光,还是宋怀壮,还是苏海壮,我们都没法判断。
仅有的一条飘忽不定的线索中断了。
当时,我们只是从生者中寻找与这个憨子的关系,完全没有想到这个死者居然与憨子有关系。这个案件的侦破,我们从一开始就走了弯路。
但是,谁又能想到,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会和一个神志不清的人有关系。
如果你不了解案件的整个经过,你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他们之间那种微妙的、如丝如缕的关系的。
截至目前,这个案件已经有了很多疑点。那么多的智障人士在一个集中的时间段里消失,也都是在安康的两个县里消失,为什么犯罪分子专门盯上智障人?他们偷抢,或者诱骗这么多的智障人士做什么?他们为什么要长途奔波,把智障人带到千里外的山西?他们到山西来做什么?
这个被发现的智障人士是从事与煤炭有关的工作,很可能是井下挖煤,那么是谁在控制他?他又是如何能够从井下逃脱的?
把这些疑点归纳起来,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犯罪链条:有一伙犯罪分子,搜罗陕西安康的智障人士,也包括还在上中学的学生,用诱骗的方式带着他们上火车,来到山西的这座城市,将这些智障人士和中学生,卖给小煤窑主,从事井下挖煤工作。因为这些人是买来的,所以煤矿主可以不支付他们工钱,而让他们没黑没白地干活。如果这些被买来的商品不听话,他们就毒打。如果这些人被打死了,或者累死了,在八百米深处的井下,挖个坑掩埋了,没有人会知道这些罪恶。
后来的侦破结果出来后,证实我们的猜想和事实有部分吻合,但是,事实上,这些犯罪分子比我们猜想的还要罪恶得多。
我们也曾想过通过煤炭管理部门,在一家家煤矿进行排查,看看是否有智障人士。可是,那些黑煤窑,一看到有穿制服的人来了,马上就盖上矿井,逃之夭夭。还有的煤矿主,与执法人员沆瀣一气,执法人员通风报信,他们会提前把智障人士藏匿起来,我们怎么排查?再说,这个地区挖煤的农民工,少说也有十万人,这十万人如果一一排查,要排查到猴年马月。而如果仅仅询问煤矿主,他们肯定都会说自己守法经营,没有雇用智障人士。
还有,我们两个外地人,又如何能够让这个地区的执法人员在煤矿来一次大检查,他们怎么会听我们的呢!
所以,要破这个案子,还得依靠我们自己。
谭警官有一个同学,在当地劳动局工作,负责劳动仲裁。我们想从熟人入手,了解煤矿特别是黑煤窑的情况时,谭警官突然想起来他还有这么一个同学,当初在警校的时候,他们是同一寝室的。毕业后,这位同学在警察行业干了几年,就转行到了劳动部门任职。
我们找到谭警官的这名同学,他叫戴冠全。
多年的同学凑在一起,肯定要喝酒吃饭。那时候针对公安部门的五条禁令刚刚颁布,其中有一条是“严禁饮酒”,所以我们都不能喝酒。戴冠全有一个硕大的肚子,应该是长期应酬后酒足饭饱养成的。而当时的同学谭警官依旧“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没有一个凸出的大肚子,可见在一些地方实权部门的油水会有多丰厚。
戴冠全听我们说想打听煤矿方面的纠纷,就说了一长串工资方面的问题,井下挖煤的基本上都是农民工,农民工的工资不能得到保障,煤矿一转手,农民工就拿不到工资。煤矿主都没有给农民工买三险一金,农民工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那时候还是三险一金,现在是五险一金。
这些都不是我们关心的,但是我们又不能准确地说出想从戴冠全口中得到什么,所以,我们只能一再地问:“还有呢?还有呢?”
戴冠全说了半个小时后,突然不经意地说到了一个我们感兴趣的案件。
他说:“煤矿主的能耐都很大,有的人甚至是手眼通天。有一次,一个煤矿上发生了一起死亡事故,死者家属向煤矿主索要50万,他们认为是罐车刹车失灵,导致死亡事故;但是煤矿主认为死者违反了安全措施,是自己撞上了罐车,只赔偿两万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因为赔偿数额相差太大,煤矿主就托人找到我,让我出面,把索赔价格往下压一压,这个煤矿主是我一个朋友的亲戚开办的。我去了以后,就发现有问题。如果是刹车失灵,死者身上只会有一处致命的伤痕,可是这个死者头上、身上有多处伤痕,于是,我判断,是有人先把这个人打死,然后把他放在罐车轨道上,伪造罐车刹车失灵,撞死了他。我向煤矿主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并当即报警。可是,事情的处理经过完全超出我的想象。”
我急切地问:“怎么了?”
戴冠全说:“我报警前和煤矿主沟通过,他坚决不让我报警。这个我能够想到,煤矿主担心自己的煤矿出了刑事案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就有可能会引发很多问题。这些小煤窑的问题太多了,只要你去找,就到处都是问题。可是,出了人命关天的事情,我不能隐瞒不报啊,我是从警校毕业的,这点警惕性还是有的。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报了警也没有什么作用,煤矿主把法医买通了。法医查看了死者后说,煤矿安全没有问题,死者是自己喝醉了酒,撞上了罐车。罐车安全设施没有问题,此事故与煤矿无关。后来,煤矿主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只给死者家属赔偿了两万元。”
我气愤地说:“这些煤矿主真黑啊。”
戴冠全说:“死者是个陕西人。”
我猛然震惊,又是一个陕西人。
失踪案的侦破丝毫没有进展,我们就想去煤矿看看,说不定还能够发现点有价值的线索。戴冠全一再给我们说起煤矿的罐车、巷道、风井、绞车等等,我们一点都不熟悉,我隐隐约约觉得这些失踪案,可能与煤矿有关,谭警官也是这样推断的。可是,如果不熟悉煤矿和矿井,又如何能够破案?
我们决定就去戴冠全所说的那家发生过凶杀案的矿井。可是,戴冠全不同意,他说那次因为执意报案,得罪了那家煤矿主,也得罪了他那位朋友,他们都不再和他来往,他可以另外介绍一家煤矿,让我们去。
戴冠全负责当地的劳动仲裁,认识很多煤矿主。
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们一共去过三家小煤矿。最后一家小煤矿让我们心存疑窦。
煤矿主对我们很热情,但是我能够看出来,那种热情是表面上的,内心里很拒绝我们。他不想答应戴冠全,但是又不敢得罪戴冠全,于是只好答应。我们的身份是作家,来到矿井采风,想写一部反映矿工生活的小说。煤矿主没有怀疑,他派人带着我们下到矿井。在暗无天日的八百米井下,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作人间地狱。一群矿工穿着裤衩,**着上身,全身大汗淋漓,抡起铁镐在井下挖煤。他们全身乌黑,只有眼白和牙齿是白色的,笑一下,感觉异常恐怖。我们想和矿工聊几句,但是,带我们下井的那个人礼貌地拒绝了,他说这样会耽搁生产。
他为什么害怕我们与矿工接触?
回到井上,我们再与煤矿主交谈,发现煤矿主的目光躲躲闪闪,游移不定。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我,面前的这个煤矿主,一定心怀不可告人的心思。至于什么心思,我们暂时不知道。
离开煤矿的时候,煤矿主把两条中华烟和一个厚厚的信封,硬往我们手中塞。我们推辞不掉,回到宾馆后,一打开,里面居然是2000元钱。
我们就这件事情询问戴冠全,戴冠全说:“只要是有单位有身份的人去煤矿,不管干什么,煤矿主都会给钱的。不同的单位,给的信封不同,那些实权部门,比如安全检查部门,煤矿主直接给的就是银行卡,卡里面少说也有几万元。煤矿主把这叫作舍财消灾。”
戴冠全又说:“煤矿主的钱多得是,他们把全民资源占为己有,拿他们的钱是应该的,你拿的是应该属于你的那一份,没有什么不好意思。”
我心中想的是,最后一个煤矿主为什么和我们交谈的时候,神色不宁,他又为什么不敢让我们和矿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