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遭人构陷,为证清白,一头撞死在柱子。
那一天,刚好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惊蛰,也是白微的生日。
她从云端跌落,差点难以保全。
而生命中最大的惊喜,照样发生在九年前——她坐在一顶花轿,作为犯人之后,被送往兴平坊为妓。
她想逃。
不管不顾地往外逃。
掀起一阵风。
与出门庆生的小少爷擦肩而过。
来不及呼救,她惶惶然地被兴平坊的打手绑回轿子。
直到那孩子锲而不舍地追过来,呼哧呼哧满头大汗地挡了她的去路。
“姐姐,你要不要跟我走?”
童言稚语,引得在场的人都发笑。
笑小孩天真,不自量力,敢和兴平坊抢人。
“姐姐,世道太乱,你跟我走吧。”
一锤定音。
霍家花钱买下她。
白微成为霍老爷送给儿子的六岁生辰礼。
又因为霍青荇的一句“喜欢”,摇身一变,做了应城霍家的养女。
九年过去,白微听霍青荇说过最多的,不是“阿姐”,就是“喜欢”。
如此火热赤诚的一颗心,白微也喜欢。
这么好的惊蛰,谁能不喜欢?
哪怕霍少爷自认坏,白微也打心眼里觉得她好,好到让她牵肠挂肚,好到没有血缘的牵绊,她也实打实地情愿肩负起作为长姐的职责。
大半年里,霍青荇不在家的日日夜夜,乍然分别,白微偷偷想她很多回,寄来的书信翻看了无数次,出门逛街,见到有趣的好玩的,总想买给她。
半月前她看好的学生有了男朋友,那时她还在想,以后惊蛰会找个什么样的女朋友?
事实证明,凡事经不得惦念。
惊蛰再回来,怀表上有了沈小姐作伴。
这表还是她买来送给惊蛰的。
白微心烦地放下书,翻来覆去睡不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