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场走去车上的时候,忽然下起了雪,尽管唐时拿大衣护着纪初,她的头发依然不可避免地沾了一点白,衣服也被打湿了一角。
到家后,唐时放她在客厅,留下一句“自便”便上了楼,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在唐时家里,纪初竟然没有一丝不自在。她一个人在客厅,便好奇地参观起来。
地上铺了厚厚的羊绒地毯,踩上去很柔软,脚丫感觉到了暖和的舒适感。
纪初一路踏过去,尽头有一个吧台,内置了酒柜,上面是一系列藏酒,看瓶身纪初便知道都是年份久远的名酒。
走回茶几前,纪初坐到沙发上,整个人陷进柔软的沙发里,就像躺进了棉花糖,满满的安全感。
只是背后似乎硌到了什么东西。
纪初手伸到背后摸索,抽出《追爱三十六计之爱心食谱篇》。
纪初一怔,随手翻开折了角的那一页:花生炖猪蹄。
她忽然忆起唐时曾经拿着这道菜让她试试,但她当时被学校的事情搞得心神俱疲,一口都没尝过。
看这书都快散了,想必他翻了不少遍。
纪初心里一暖。
楼梯那传来脚步声,纪初连忙将书藏回沙发里,装作没有发现的样子。
唐时走近,将手里的干净衣服放到纪初手上:“你的衣服湿了,不能穿了。你去洗澡换一下。”
纪初视线落到手上的毛衣,打开,毛衣的码数很大,明显不是女生穿的款式。
唐时摆手:“没办法,我一个人住,家里从来没有女性的衣服。你将就一下,明天再出去给你买衣服?”
大过年的,有得住有得穿就可以了,不能太讲究。
纪初应了下来。她没有细想唐时最后那句话,默认了明天她还会住在这里。
别墅如唐时所说,房间有很多。
纪初按照唐时的指示进了其中一间客房,床已经铺好了,暖气开着,灯也开着,想必是他刚才进来准备的。
床上还撒了玫瑰花瓣,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弄来的。
踏进去的一瞬间,温馨的感觉油然而生。
纪初洗了个热水澡,身体的寒意渐渐散去。换上唐时准备的毛衣,绒毛很软,一点也不扎,就是很长,长到膝盖上。肩膀也很宽,耷拉下来。
纪初知道这是唐时的毛衣,是他常穿的牌子,尺寸也贴合他的身材。
纪初将袖子挽了两层,把毛衣当毛衣裙穿。
唐时正坐在地毯上,按着遥控器,大屏电视机里春晚正播到小品的节目。
不经意间瞥到楼梯那边的身影,唐时瞟过去,便再也移不开眼。
长及膝盖的深色毛衣套在纪初身上,上半身勾勒出诱人的曲线,白皙的脖颈肌肤在高领边缘若隐若现。
毛衣长及膝盖,双腿笔直修长,别有风情。
一想到这是自己的毛衣穿在纪初身上,唐时便感觉鼻腔一热。
纪初没察觉到唐时火热的目光,在外面冻了一天,脑子有些迟钝。
她的心情依然沉重,走过吧台时,忽然就挪不动脚步了,目光定在酒瓶上。
唐时贴过来,温热的胸膛贴在纪初背后:“想喝酒?”
纪初没有听出他声音里的危险意味,无知无觉道:“可以吗?”
唐时的吐息擦过纪初耳边,声线低沉:“当然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的我太勤奋了,表扬!(震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