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相当于释放一个信号。
阚定权之前的女伴,无非是嫩模明星之流,咖位再大,也入不了权贵的眼,至多是感叹太子爷的目光挑剔,等他玩腻了或许可以接手一波。
金信集团的大小姐就不一样了。
她回来就从豺狼手中夺走25股份,诱人的权势财富和美丽的迷人脸庞营造出一个万种风情的女性掌门人形象。
金氏是烟草龙头,最近阵仗又大,收购了好几家酒庄和企业,而此时的它又处在内斗的微妙状态,不少人眼神闪烁。他们是看出来了,最近的绯闻怕不是俩人联手搞出来的,阚家绝对不会放过横插一脚的机会,娶一个千金小姐和娶一个掌门人是两码事。
而大小姐呢,也不是个善茬。
双方皆是人间豺狼,各取所需,同类人的气质让他们格外合衬,仿佛天造地设的一对。慈善之夜还没开始,阚定权首先把女伴介绍给自己的家族,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阚夫人对绯红的第一印象并不好,没有哪个婆婆希望自己的儿媳妇是个蛊惑众生的狐狸精。
而且——她跟绯红撞衫了。
同是宝石蓝的刺绣旗袍,对方年轻艳丽,自然穿得袅袅娜娜,披在肩头的白色皮草纤尘不染,天生的明净贵气。
绯红压了阚夫人一头,自然令得对方不满,她看得分明,却没打算毕恭毕敬。
戚厌给她制定了讨好未来婆婆的计划,她不需要,很残酷地说,大部分全职太太会屈服在婆媳矛盾之下。
因为无权无势,还仰仗丈夫的鼻息过活。
阚家觊觎她的股份,她又何曾不是把阚家当跳板?
阚夫人有意给绯红一个下马威,拉着阚定权说着家里老爷子八十岁大寿的事,却忽略了她这个正牌女友。不仅如此,在绯红取酒的时候,一个身影贸然撞了过来。
“啪。”
他酒杯的液体全撒了,不偏不倚,泼在绯红的心窝前。
旗袍浸水之后,隐隐约约透出内里的轮廓。
男人们看直了眼,而女人们则是幸灾乐祸。
“对不起!我给您擦擦!”
少年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抹布,让整个事件变得滑稽可笑。
而绯红成了被取笑的丑角。
戚厌在不远处跟生意伙伴交流,事故突然发生,他下意识往前走了一步,而夏依依死死抱住他的胳膊,“小厌,不,戚董,你要去哪里呀,万总问你话呢!”
少年用抹布使劲搓着绯红,四周则是看笑话的人群,阚定权低低呵斥了少年一声,“笨手笨脚的,快滚!”
随后他非常绅士脱下自己的西装,给绯红盖上,“我让助理给你拿新的衣服。”
合格的男伴从不会让女伴陷入尴尬之中。
绯红只是笑,冲着那少年说,“摸完了?爽了吧?那到姐姐了。”
她打了个响指,叫来了侍者。
“哗啦——”
她媚眼如丝,手指勾住少年的腰带,在他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酒杯倾斜,鲜红液体瞬间倾泻。
全场目瞪口呆。
少年又羞又气,捂住被泼湿的地方,“你干什么!”
“回礼呀宝贝。”她用空酒杯碰了下对方瓷白的脸颊,“下一次,姐姐的手就不会这么慈悲了,懂吗?”
绯红轻松驾驭全局,朝着阚夫人颔首致意,“我先去换衣服了,您自便。”
阚夫人一口气憋在喉咙里,偏偏无法发作。
但阚家却很乐意接纳绯红,别说是她带来的无法估量的价值,单是她这个人美丽而极具野心,做事更是冷静狠辣,就值得他们尊重对待。不管阚夫人如何阻拦,绯红一周之后,照样出现在阚家老宅的餐桌中。
老爷子格外欣赏这个孙媳妇儿,还把老夫人的一个翡翠玉镯送给了人。
意味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