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需要开三个会议看五份报表外加两场应酬而已。
蔡敏敏说得没错,台本很薄,只是一些简单的问题。哪怕面对商业记者的尖锐,孟宴臣也游刃有余,但有一个问题吸引了他的注意——
“让你感到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
那两个字眼让他感到陌生。
蔡敏敏看出了他的迟疑,赶忙说私人问题可以拒绝回答,可孟宴臣合上台本,表示可以直接开始拍摄。
天气正好,蔡敏敏决定先拍外景。
她举着话筒,边走边采访,摄影师扛着摄影机,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得益于孟宴臣的配合,拍摄进行得极其顺利。她带着他一一走过那些熟悉的建筑,记忆像是被接触了封印,孟宴臣白纸一般的大学时代恍若昨日。
他总是独行,是热闹的绝缘体。他不热衷班级聚餐和社团活动,但他总是会被别人的热情包围,仿佛他是理所当然的天之骄子,天生的领导者,仅仅站在那里,就足以令人追随。
奇怪的是,他喜欢去食堂吃饭。当他听着隔壁桌的同学抱怨考试和成绩,大谈老师的八卦,为了生活费跟爸妈撒娇的时候,他会有一种活着好像还不错的感觉。至少有人在热烈地生活,比他强得多。
孟宴臣什么都不缺,他不需要像别人一样艰苦奋斗,只是为了更高的薪资、更大的房子和更豪华的汽车——他过早地超脱了物质世界,又与精神世界隔着一层玻璃。在无法成为昆虫学家的那一刻起,他就输掉了整个人生。
所以,他不愿故地重游,这让他感觉自己仿佛变成了普鲁斯特。
回忆是一条无尽的长廊,他终将遗忘梦境中的那些路径、山峦与田野,遗忘那些永远不能实现的梦。
他们一路走来,收获了极高的回头率,黑色西装和金丝眼镜为孟宴臣平添了几分冷淡禁欲的气质,要不是有摄影机在,说不定真的会有人前来搭讪,索要联系方式。可孟宴臣沉浸在回忆里,对此一无所知。
于是蔡敏敏十分有先见之明地把他带到了篮球场。这里暂时比较空旷,人不算多,可以安静地进行拍摄。此时球场上只有几个男生在打球,篮球落地的砰砰声听起来很有节奏感。
“听说孟总打篮球很厉害,当年特别受女生欢迎,这是真的吗?”
蔡敏敏把话筒递到他唇边,仰头看着他。她的眼睛盛着细碎的光晕,看起来很是期待他的回答。
人偶尔需要表现出合群的样子,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这都是源于对被抛弃的恐惧。孟宴臣也曾如此。他会欣然同意室友打球的邀请,在球场上酣畅淋漓地跑跳、进攻和防守,这让他感到无比畅快。
但自从孟宴臣知道室友是为了利用他吸引女生的注意,从而以孟宴臣室友的身份把妹时,他就再也没有参与过。
思绪总是错综复杂,有时你说出的话会让人大吃一惊,就像孟宴臣的思路在脑子里七拐八绕之后,问出了一个没头没尾的问题:
“你喜欢打篮球的男生?”
蔡敏敏睁大眼睛:“啊?”
孟宴臣忽然产生了一种尴尬的情绪,这个回答好像是在试探蔡敏敏是否喜欢自己似的。其实他想说的是,有些人故意吸引你的注意是别有目的,但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好像超过了采访的范畴,他们的关系也不是可以说这种话的程度。
“我还好啦……”蔡敏敏挠了挠头,“打篮球的男生确实挺帅的,很多女孩子都喜欢。”
孟宴臣抿了抿嘴,刚想说什么,下一秒,只听得一声沉闷的撞击,蔡敏敏惊叫起来。
他的手护着她的侧脸,凶器是一个出界的篮球。
蔡敏敏紧闭的双眼缓缓睁开,那只清瘦白皙的手离她太近,心跳忽然迟钝地雀跃了一下。
“你的手没事吧?”
她赶紧查看孟宴臣的手背,已经被篮球砸红了一大片,关节处还破了点皮,隐隐渗出了红色的血珠。
“没事,小伤。”孟宴臣收回手,神情有些不自然。
脚步声渐近,摄影师很敬业地调转镜头。镜头里,一个穿着篮球服的男生朝这里走来。
他捡起球,朝孟宴臣抬抬下巴:“对不住了啊,哥们儿。”
孟宴臣没有说话。
反而是蔡敏敏看起来比他还要生气:“你这是道歉的态度吗?你这球压根就是朝我头上打的吧?”
“只是个意外,哥的技术可好了,”那个男生咧嘴一笑,“你是蔡敏敏吧?我认识你,你挺可爱的,交个朋友呗。”
蔡敏敏更生气了:“你先跟他道歉!"
他仍然不为所动,好像听不懂人话似的:“一个大男人能受什么伤?别这么小气嘛,这也算是缘分,你留个联系方式,下次请你吃饭。”
这都什么跟什么?孟宴臣嫌恶地皱了下眉,从那个男生身上看到了某人的影子。
蔡敏敏深吸一口气,她的耐心如饭后甜点般按克计算,十分珍贵。她放下话筒,双手叉腰,摄影师也盖上了镜头盖,默默往后退了两步。
“你脑子是不是有包啊?穿个篮球服就以为自己能打NBA吗?就你那两下子,把球传给狗都比你强!你打到人了知不知道?不会好好道歉就退学回幼儿园重修!跟你这么没品的人当朋友,我都怕别人笑掉大牙!你还不赶紧给我滚?”
俗话说得好,穿得越粉,骂人越狠。蔡敏敏今天扎着高马尾,穿着白色T恤和粉色牛仔短裙,十分的青春,十分的暴力,看起来像一只愤怒的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