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珠站在光阵之中对着陆猛笑,“忘了说,恭喜了陆大将,你是我见过,最英勇的男子,是弹琵琶最好看的男子。”
那言简意赅的话语,轻而易举就撩拨了陆猛的心。
丝丝缕缕的酥麻感,像是一只只蚂蚁趁人熟睡走过全身的皮肤,躁又难耐的。
魁梧身形的一颗心如若小鹿乱撞,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三更时,黎明天。
少女笑若风铃海儿。
而后,她戴上了白如雪的斗篷,覆在了头顶,遮住了眉目,身形瘦削如竹又是那样的孤独,仿佛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要去远方的沙漠追逐着火烧云。
“夏小姐。”陆猛喊住了她,“你,你要去何处?”
“去大夏繁华处。”
她不会为了一刻恍惚的悸动,而忘了光复大夏的使命。
情爱焉能比国重?
王朝需要一代代人的努力。
谁又没有点遗憾?
更何况。
她是大夏的孤女,陆猛是界主亲封的镇海大将,原就是背道而驰的两条路。大夏有不成文的规矩,王朝内的孩子,不可与外族通婚。
陆猛讷讷地望着夏明珠的背影,直到夏时欢从光阵的边沿,如在悬崖峭壁,背对着他散漫地摆了摆白手套泛着光的手,然后毫不犹豫地一跃而下,单膝跪地落在血海,起身踏步往前,走进了正在等候她的白袍军阵营。
夏时欢说:“明珠,你能留下。”
“留下成为他人的附庸品?”夏明珠反问。
郡主沉默。
夏明珠笑了笑,“我可不想用充满无限可能的未来与余生,去赌人性的良心。郡主殿下,明珠不是赌徒,不喜欢博弈,只喜欢脚踏实地的事。”她留下只能成为陆猛的附属品,乍见之欢并不等于久处不厌,她想成为一个能够不比镇海大将差的女子,情爱的天秤不该偏向任何一头,应当永远都是居中的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