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雪初压低帽檐,背对着苏经年,朝俱乐部偏门走。
两人背道而驰。
苏经年忽然开口问:“叶小姐现在这么想回到陆之律身边,当初又为何要离开?”
叶雪初纤瘦高挑的身影,隐没在黑暗之中。
她说:“弱者乞求用眼泪获得强者的垂怜,可真正的强者,只会认准一条血路杀出去,走到强者身边,并肩而行。”
她从不后悔当初离开陆之律,去纽约环球混名利场。
如果当年她留下来,陆之律为了那样一个“羽翼尚未丰满”的叶雪初,和陆家、和陆爷爷对抗。
纵使成功了又如何?
过个三年五载,她和如今这个南初的结局,大抵都是一样的。
只不过呢,当年的她,倒也没现在这个南初这么窝囊。
她让陆之律等她五年,高处相见。
可陆之律当场便拒绝了。
他说,他从来不是个会等谁的痴情种,要么结婚,要么滚蛋。
让她在纽约环球和他之间做选择。
二选一。
她花了一个小时做决定,果断跟纽约环球签了五年的“卖身契”,当天晚上就坐夜机闯名利场去了。
当初她没有为他留下来,是因为更早的明白丛林法则——
没有能耐,即使依靠结婚手段站在了高处,也依旧会和今天的南初一样,高处不胜寒,迟早会被筛出去。
可她为何现在这般不甘呢?
若是之律身边站着的,是名门政客家里的某位千金,姓林也好,姓赵也好,姓什么都好……她都会认,甚至会祝福他找到了门当户对的伴侣。
可偏偏,他身边站着一个比她当年还要一无是处的南初。
心里的不甘,像是泉眼一般,快要溢出来。
凭什么呢?
就凭她南初一无是处吗?
叶雪初低头看着手指上的情侣对戒,眼眶微微浸湿了。
不知是悔,还是恨。
……
第二天一早。
南初接到一通电话后,便匆匆出了门,连早餐都没顾得上吃。
孟静怡说,那帮澳城来的催债鬼又来了,租的房子大门上都被泼满了狗血。
她打了辆车便往雅居苑跑。
一到家门口,泼着狗血的大门大开着,里面坐了几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场面看上去很可怖。
南初沉了口气说:“你们要债归要债,在家门口泼狗血算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