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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 真乖三千字(第1页)

叶雪初压低帽檐,背对着苏经年,朝俱乐部偏门走。

两人背道而驰。

苏经年忽然开口问:“叶小姐现在这么想回到陆之律身边,当初又为何要离开?”

叶雪初纤瘦高挑的身影,隐没在黑暗之中。

她说:“弱者乞求用眼泪获得强者的垂怜,可真正的强者,只会认准一条血路杀出去,走到强者身边,并肩而行。”

她从不后悔当初离开陆之律,去纽约环球混名利场。

如果当年她留下来,陆之律为了那样一个“羽翼尚未丰满”的叶雪初,和陆家、和陆爷爷对抗。

纵使成功了又如何?

过个三年五载,她和如今这个南初的结局,大抵都是一样的。

只不过呢,当年的她,倒也没现在这个南初这么窝囊。

她让陆之律等她五年,高处相见。

可陆之律当场便拒绝了。

他说,他从来不是个会等谁的痴情种,要么结婚,要么滚蛋。

让她在纽约环球和他之间做选择。

二选一。

她花了一个小时做决定,果断跟纽约环球签了五年的“卖身契”,当天晚上就坐夜机闯名利场去了。

当初她没有为他留下来,是因为更早的明白丛林法则——

没有能耐,即使依靠结婚手段站在了高处,也依旧会和今天的南初一样,高处不胜寒,迟早会被筛出去。

可她为何现在这般不甘呢?

若是之律身边站着的,是名门政客家里的某位千金,姓林也好,姓赵也好,姓什么都好……她都会认,甚至会祝福他找到了门当户对的伴侣。

可偏偏,他身边站着一个比她当年还要一无是处的南初。

心里的不甘,像是泉眼一般,快要溢出来。

凭什么呢?

就凭她南初一无是处吗?

叶雪初低头看着手指上的情侣对戒,眼眶微微浸湿了。

不知是悔,还是恨。

……

第二天一早。

南初接到一通电话后,便匆匆出了门,连早餐都没顾得上吃。

孟静怡说,那帮澳城来的催债鬼又来了,租的房子大门上都被泼满了狗血。

她打了辆车便往雅居苑跑。

一到家门口,泼着狗血的大门大开着,里面坐了几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场面看上去很可怖。

南初沉了口气说:“你们要债归要债,在家门口泼狗血算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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