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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章 第七十七刀(第5页)

他只是特别反感那帮大英白皮猪们,在坑了他姐后,还要带走gonda,以及他姐的财产,他爹的文物。

由他掌管,东西就都还在港,为港纳税,这难道不好?

而因为考虑到这件事是苏琳琅帮他办成的,自此之后,钱副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但凡遇到大陆人,态度都比原来好了12分。

用飞虎队队员们的话说,钱副队简直就是大陆人的父母官!

……

说回苏琳琅。

以她的想法,文物就不该由人私藏,而该捐给国家,作为民族财富,由国家来保存,维护。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而且gonda还没有成年,继承了那么多文物,苏琳琅也不可能强迫一个小孩子去捐的,只能是先帮他找一个妥当的监护人。

这事办完,她还得急着赶回家,接表哥。

就在车库里,冰雁在等她:“阿嫂,来了个超帅气的叔叔,就是有点凶凶哒。”

程超比苏琳琅大四岁,当了十年兵,今年27。

小时候苏琳琅就记得他皮肤白个子高,很帅的。

“他是我表哥,你要叫姑舅的,怎么没跟他聊会儿呀?”苏琳琅问。

冰雁拉起阿嫂就跑:“因为我着急阿嫂,想告诉你这个好消息呀。”

程超当然在会客厅,家里没别人,许婉心尴尬的绞着两只手,正在待客。

见儿媳妇来,她立刻起身,客气两句就回房了。

还别说冰雁觉得程超帅,苏琳琅记忆里的程超还是满脸痘痘,虽然帅气,但有点青涩。

现在他已经过了长痘的年龄,脸色微黑,眉清目朗,还

真是,一身天然而亲和的帅气。

他都八年没见苏琳琅了,上回见的时候她才十四五岁,还小,这一见,当然更惊讶:“阿妹你变化好大的,我都认不出你来了。”

又说:“前些年我们广省军区轮调上战场,我又被专门留了几年,没时间去看你,我听秦场长说你现在特别聪明,看来是真的。”

他们广省军区的主力军这几年一直在越战战场上打仗,去年才刚刚撤下来不久,他去了八年,记忆里的苏琳琅还是木讷,痴呆的样子。

八年转眼,她的变化当然大。

“一般般吧,我也就是个正常人,这是我小姑子,冰雁。”苏琳琅笑着介绍。

程超说:“刚才已经见过了,对了……”

他从包里翻出一大包大白兔奶糖,和两罐麦乳精来,说:“这都是你爱吃的。”

冰雁爱吃糖,都是港府产的,齁死人的甜糖。

苏琳琅试着给她剥了一枚大白兔,说:“来,尝尝阿嫂小时候吃的糖。”

冰雁看这糖白白的,以为没啥味道,含到嘴里一抿,顿时唔的一声:“好浓的牛奶味道!”

嘶哈嘶哈了两口,她又说:“阿嫂,好浓的奶味,好香的糖啊,不是很甜,但香。”

大白兔不是纯甜,而是又奶又香的味道。

程超又抓了一大把奶糖给冰雁,并说:“宝贝,这糖要在太阳下吃着才会更香。”

冰雁信心为真,捧了一堆糖,屁颠颠的跑出屋子,找太阳去了。

找到太阳,喊佣人搬来凳子,坐下,就默默吃糖去了。

程超穿的是帆布鞋,衣服倒是西服,但是油麻地30元一套那种,完全没有形的,最劣质的涤纶面料西服。

要不是他有当过兵的好体格撑着,会特别难看。

而苏琳琅穿的,是水红色家常的无袖便袍,夏天嘛,她穿的是整件的桑蚕丝,清凉舒适,水红色也衬的她整个人青春娇艳,跟颗水蜜桃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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