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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 百里香红醉春风(第2页)

“他呀,是个天纵奇才,也是个命苦的孩子。我记得应该是叫飒必苏吧,百里香红醉春风,青色暖玉招手俏,是个不俗之人。”

“按先生的意思,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

度落点了点头,不可置否:“在千年前,妖族可不像如今这般肆意妄为,那个时候他们还是对三界有畏惧之意的,虽然生性残暴,不过倒没有在三界之内做什么坏事儿。”

“千年时间,神魔两族好像都有接收人界的弟子,按理说不论是实力还是威慑力,都应当比之前高的多,怎么反而发生了翻转,让妖族如此欺凌?”

度落抿了一口清茶道:“这事儿皆在那个人,一年收复妖族民心,一年控制王位,一年叫妖族上下全部膜拜,一年使妖族变得空山强大,仅仅五年的时间,这妖族早就风起云涌,完全不是当初的模样,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飒必苏。”

“既然在妖族呼风唤雨,先生又为何称他为苦命之人?”

度落叹了一口气,颇为可惜道:“本来是个光明的孩子,偏偏被世人所毁。”

蓝泽筠听到度落的话,心中存疑,道:“世人?难道他本来不是妖族的人?”

度落摇了摇头:“是,他当然是妖族妖王的血脉,不过当年,神魔两族曾经起意,试图收回蛮荒,赶除邪灵,妖王大惊,为了妖族家园,立刻将自己的儿子送到了当时独领风骚的神界。一切都是从那个时候悄无声息的改变的…”

飒必苏五岁的时候,刚刚有了思想,恰逢神魔两族聚兵蛮荒,攻打妖族,妖王妖后心中大乱,惶恐不安,隧决定讲和,意图将自己的儿子送到神族当质子,当时蛮荒之内,只有两位皇子,大皇子飒志穆-百真,乃是妖后与妖王所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妖王舍不得,妖后更舍不得,而二皇子飒必苏,是妖王醉后,同宫里伺候的一名无名丫鬟所生,因为常年劳苦,丫鬟身子羸弱,飒必苏还未足月就已落地,看着病怏怏的,一脸苦相,毫无一点儿妖族华贵之气。妖王不喜,将他母子二人一同安置在皇宫内一处极为

偏僻的宫殿内。

思量再三,妖王舍弃了已经成年,娇贵的大皇子,下旨将二皇子百青送至神族。当时他只有五岁,还有些懵懂无知,可是除了有些瘦弱,青白,看着已经出落的很漂亮俊美了。

没过多久,飒必苏便被送走,走的时候,母亲为他煮了一碗长寿面。在妖族,食物是极其紧缺的,蛮荒之地,不能耕耘,妖族所需的一切东西,都需要和外界交换。所以精粮白面,新鲜果蔬都是地位崇高之人才可拥有的。他与母亲,从小便只能食粗粮,做劳役。

不过虽然如此,飒必苏还是生长的极好的,他的母亲,虽说只是一个丫鬟,但是论品行长相,都是妖族难得。若非妖后专横,妖王或许还真有将其纳为宠妃的意思。

生平第一次离开蛮荒,飒必苏还是有些害怕的,整个人就像是一只防备的小兽一样,缩在马车的角落里。

当军队离开蛮荒境内,走出浓重的瘴气,飒必苏的世界立刻明亮起来,清风浮动,那时候,正是人间四月,草长莺飞,郦鸟啼啭。一缕温和刺眼的阳光从窗口的帘子外边缓缓投射进来。这是飒必苏第一次见到阳光。

他的心似乎一下子安定下来,慢慢爬到窗口处,伸出小手,轻轻拉了拉帘子,而后露出一双明亮懵懂的大眼睛。

窗外的世界是他无法想象的,整个天际都是不同于蛮荒的明亮,天空是湛蓝的,天上的云比白玉还要白,路上到处都是绿色的青草大树,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花束,树上停靠着好些可爱的飞鸟。百青深吸一口气,入口的不是混浊的瘴气,而是新鲜的青草味儿,还有偶尔飘过来的花香。蜿蜒曲折的山上环绕着一层一层青白色的迷雾,四处流淌着一泻千里的长河。这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也是一个美好,生机勃勃,充满无限活力的世界。

到了晚上,天空会变成和蛮荒一样的黑色,可是黑色之中,竟然有一闪一闪,跟珠宝一样明亮璀璨的星星,偶尔也会有和玉盘一样皎洁的月亮。

这里的水滴会从天上掉下来,也会从某个山洞里轻轻流淌。这里的空气是各种各样的味道。这些是没有办法用酸甜苦辣咸形容的。

飒必苏受到冲击,除了吃饭,几乎每天都趴在窗口处张望,经常看着看着,就开心的大笑起来。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傻的,也就慢慢不做理会。

一路军队,在行了半月之后,便换乘了飞鸟,最后终于在两个月后到达了神族境内。

神族众人商议过后,将飒必苏交给了灵山。

飒必苏第一次见到修灵真人的时候,还有些畏怯,整个人缩成一团,头都不敢抬,动也不敢动,瘦弱的身子一直抖个不停,就像是刚被生下来的雏鸟一样。

修灵真人缓步上前,而后摸了摸自己一尺多长的白胡子,眼里带着笑意,轻轻蹲在飒必苏身前,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飒必苏闻言猛地一抖,神色中有些慌乱,不过没过多久便缓了过来。

“回掌教,我叫…飒必苏,是…是我娘给我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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