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昇以十岁之身得状元,成为本朝第一神童,赐翰林院修撰,又赐留宿宫中三日,与太子同住,一时间天下闻名。
若是普通青年男子中了状元,无外乎三件事,家里老娘的诰命,打光棍的娶妻,再有朋友同饮个酩酊大醉。
然而一个十岁孩童,叫翰林院和其他官员嘬起了牙花子。
眼见着一准是红人,余昇本人是状元,娘是三司提督,爹和皇室关系不清不楚,日常皇后亲侄子云书来保镖似的跟进跟出。
况且余昇和太子同岁,只要老老实实地不作妖,他长起来怎么也得是个横跨两朝的老臣。
喝酒是不成,诰命对余昇那个三司提督的娘来说,简直跟小咸菜一样。
唯一好拉拉关系的,便是娶老婆。
整个京城的媒人像是潮水一般涌来。
状元本人才十岁没关系,看不见模样也没关系,瞧爹娘这模样,孩子就丑不了!
于是余家的门槛没两天便被踩得矮了三寸。
余年在家里坐得不耐烦,把拾来拉出来对付媒婆,自己跑出去摆弄小祝弄来的可可豆。
“哼,那些媒婆也不知存得什么心,小昇十岁,从二十岁的大姑娘到肚子里刚怀仨月,张嘴就敢保媒。”
余年看着小祝推磨,一边随口絮絮地抱怨。
磨里放了豆子,便是小祝从佛郎机买来的可可豆,慢慢地一遍遍地细磨,逐渐磨成黑而香的豆酱。
小祝听余年抱怨,脸上笑嘻嘻的,一点也不嫌累,不时地追问:“后来呢?”
“谁知道?我叫拾来打发了。”余年做了个鬼脸,“余昇长大了喜欢娶谁就娶谁!是他娶老婆又不是我娶。”
“说得是呢。”小祝停下手,竹勺刮了些磨出来的黑色酱料,“倒是像芝麻酱。”
他凑近鼻子闻闻:“味儿不如芝麻酱香。”
余年叫他再筛一遍,拿了小锅,用小竹勺刮些细酱进去,加入热牛奶和糖,煮成浓浓一杯香喷喷的饮料。
“咦,真是香,比佛郎机人做得还要香!”
小祝闻到扑鼻香气,高兴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