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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第4页)

他坐在高脚椅上,一条腿曲起。

一手拿麦,一手打开纸条,手指修长骨感。

“最后一首点歌,《生日快乐歌》。”他靠近麦架,视线扫过纸条,低声道,“送给许知喃。”

台下安静片刻,然后爆发出极为振奋的尖叫,纷纷仰起头想找许知喃在哪。

林清野视线看向二楼,和许知喃对视上,又收回,轻笑了声,淡淡解释道:“点歌:林清野。”

许知喃不知道他们是重新特意练过这首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生日歌还是怎么,被林清野重新改编了,变成了另一种风格,但依旧很好听。

“祝你生日快乐”经他独特的嗓音出来,弯弯绕绕地飘进她心间。

最后成了一首大合唱的生日歌。

大家寻着林清野的视线也终于找到了在二路包厢处站着的许知喃,纷纷朝她晃动着手里的荧光棒。

从来没有这么多人陪她过过生日。

许知喃手指紧紧攥着栏杆,悄无声息地笑弯了眼。

大合唱结束,林清野倾身靠近话筒:“阿喃。”

他仰起头。

四目交触,隔着人山人海。

他笑着喊了声:“生日快乐!”

许知喃站在二楼,也跟着笑。

可生日歌的伴奏忽然一转,换了一种旋律。

许知喃小时候练过几年钢琴,听出来是《卡门》,现在这是一首由十四和季烟演奏的电吉他和电子琴版本的《卡门》。

林清野将话筒从麦架抽出来,站起身:“阿喃。”

他换了一种音色,娓娓道来般,像是要诉说什么。

许知喃心跳莫名加快。

她明知这个位置林清野听不到她的声音,但还是“嗯”了声。

光线落在他脸上,斑驳绚烂,散漫地勾起唇角,噙着些微妙的笑意,狭长的眼角微微上翘,像是种刻意的蛊惑。

他笑了笑,缓声说:“今天是你26岁的生日了,我也已经认识你10多年了。”

在他的话语中,台下也安静下来。

“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只喜欢你,十多年来,我也只喜欢你一个人,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我都可以确定。”他下颌微抬,“我林清野只喜欢许知喃。”

“就像我背后的文身,我的骨血里都已经刻下了你的名字。”

“我知道,《刺青说》播出后大家都很好奇我身上的两处文身是在什么情况下纹的,其实两次都不是好的契机。”

“我年轻时候挺混蛋的,也许就是大家口中的所谓‘渣男’,自从我16岁喜欢你之后就费了点心计把你骗到手了,但却没有好好对你,背上‘阿喃’这两个名字是我当时一厢情愿的赎罪。”

“而那幅你的自画像是在我入狱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纹的,之前我说过这个,但从来没讲过其中原因,我那时候也很混蛋,本来是打算出狱后不再去找你,你不愿意,所以才有这幅图案,当时你纹完后就跟我说‘你得一辈子带着它,你不要想把我丢掉’。”

“现在我来找你履行当年的诺言了,我一辈子带着它,你也要一辈子跟我在一起。”

许知喃心砰砰跳的极快。

林清野将肩上背着的吉他带拿下来,搁到高脚椅边,灯光落在他肩头,勾勒出极为优越的身材和线条。

“阿喃。”他从兜里摸出个小盒子。

正方形的,黑色丝绒盒子,很精致,一看就知道里面装了什么。

台下瞬间一片尖叫。

等那些尖叫声过了,林清野仰头看着她,一只手把玩着戒指盒,重新拿起话筒:“我知道我混蛋了挺多年的,你一直挺让着我的,但我以后会乖的。”

“我也可以乖的。”他又轻轻重复了遍,语气虔诚。

片刻后,林清野笑了笑,忽然单膝跪地,提了口气,又缓缓舒出来,声线放得平缓又坚定:“所以,你要不要嫁给我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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