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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章(第3页)

不过更担心的是眼前的黑毛怪人,“那些菌丝,可有办法拔出体内?”

有肯定是有的,但雪卿弋也没有接触过这样的病例,更何况此人极有可能就是董驸马,所以他也不敢随意试药。

于是便问:“此菌类早就已经消失多年,你们方才说他被那凶手埋了,显然当时还未气绝,那所埋骨之地,又有此等残留的菌丝。”

反正一切简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就这样水到渠成了。菌丝需要人的血肉来生存,本该在地里气绝的他,也靠着菌丝将性命延续了下来。

因此可以说,这菌丝和他现在是相辅相成,想要剥离,不是那样简单的。

司云峥和司云翎也想到了这个可能性,而且听雪卿弋的话,他也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

不过倒是可以先用药浴将这外面跗着的菌丝都给清除掉。

司云峥二人为了立即确认他的身份,自然是竭尽全力给雪卿弋提供药材。

所以忙活了大半晚上,等着黑毛怪人从哪药浴里出来,身上犹如黑色毛发的菌丝,也所剩无几,他原本的容貌也露了出来。

不是董元清,又是哪个呢?

只是说起他谁也不认识,就晓得基本的生存,用雪卿弋的话说,脑中并没有淤血,当然可能是因为菌丝当时疯狂生长,反而将那淤血给吸收了。

但虽然没了淤血,却又大量的菌丝在他脑中,极有可能是因为这个问题,才导致他整个人丧失了所有的记忆,就像是处于那种新生儿的懵懂之中。

而这菌丝生长得很快,现在外表的除去了,也许明日或许是后日,又重新长出来了,这当务之急,还是要想办法将菌种从他体内彻底消除杀灭。

可是这必然会有他们承担不起的后果,董元清极有可能因此丧命。

这是司云峥和司云翎不能替董元清做这个决定的权利,最终相商了半响,还是决定让人去请董鹤南来。

他是董元清的儿子,当是有权利来替他父亲做这个主的。

于是这一宿,又是个无眠之夜。

李若水这一夜却是睡得相当的踏实,第二日又揣着辣椒种子一个人去了麓水庄园。

辣椒种子的培育,仍旧是先育苗出来再移栽,但她对于种植是个新手完家,因此和这阿大他们说明了这辣椒的种植条件后,便任由阿大他们自由发挥。

杂交水稻的种植成功,让李若水已经无条件地信任了他们的种植实力。

玉米苗种在靠近山里的旱地里,昨天和司云峥去山林里的时候,还路过了,才不过是二三十来厘米高,明显他们已经薅过草施过肥了,地里还有些臭臭的。

也是如此,当时就没在那里做停留,更没和司云峥仔细介绍,那又是什么新产物了。

不过她看着这里独天得厚的气候条件,十分放心。

庄子里玩了半日,才懒洋洋地骑着马回城。

()城里这个时候人来人往,她将马儿丢给了天机宫的暗桩,便打算自己走回去。

也是巧了,竟是瞧见一个熟悉的背影,那不是大伯母娘家的表姐小文氏么?见她穿得干净利落的,在茶馆门口张罗着什么,便快步走过去打招呼。

小文氏见了她,也是十分惊喜,只是看到她身后无一人陪同,有些担心,立即拉着她的手往茶馆里去:“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也不带两个人跟着。”

李若水却见她对这茶馆熟门熟路的,甚是好奇。

然还没等她问,小文氏就将她领着到了后间,竟然见着葫芦崽儿也在这里。

葫芦崽看到她,立即兴奋地起身迎过来,高兴地唤着姨姨。

“表姐,你们这是?”

小文氏给她倒茶,葫芦崽则从靠墙的壁橱里拿了些五花八门的糕点出来,招呼着她坐下。

以免才慢慢说来:“那日你说了那番话后,我就看清楚了,他们不把我做一家人,我也没有必要做什么贤妻良母。”说到此处,目光慈爱地落到葫芦崽身上:“只有我娘俩才是一家人,我的嫁妆可不敢落到他们的手里,索性就找人盘了这间铺子。”

不过她也聪明,到底还未和离,指不定那小蹄子将来生了儿子,这茶馆还要便宜她母子两个。

所以便找自己的姑姑,记在了文氏的头上。

李若水一听,满脸赞同:“这倒是好,你如今在自家姑姑的茶馆里搭把手,他们不敢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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