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早就听闻无夭妹妹的英名!今日见,果然英姿勃发不输男子若是我早一日能认识你的话,那我也不至于被人欺负。”
夏无夭也喜欢这个麦姐姐。
麦小姐跟文雅的吴寒玉不同,她是那种真正千娇万贵养出来的世家大小姐。
良好的教养从她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她既不会过分地骄傲,但也不失世家女子的矜持。
但最难能可贵的,是她在这些重重的拘束之下被教养出来的自信与好奇心。
那是一种可以探索世界的底气。
无论如何她都有身边的父母为她遮风挡雨,所以哪怕略有几分忐忑,也仍旧能迈出最关键的一步。
这种自信,是许多人不曾有的,也是相当吸引人的,不仅吸引异性,更吸引同性。
果然,夏无夭一听到这话,顿时火冒三丈。
“谁敢欺负你,你只要告诉我他的名字,明日我保证一定会让他在你的面前磕头谢罪!”
麦小姐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我听说无夭妹妹你会武功,是不是真的呀?”
夏无夭点了点头,谦虚了一下。
“我的功夫其实不算太好,但是我们家有其他人可以帮我一起教训欺负你的人!你只要说就好,其他的别怕,有我们在呢!”
麦小姐笑眯眯地拉住了对方的手,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是前几天,我未婚夫上门的时候,他说遇到了一个人,正在讲我的坏话。”
林梦雅挑了挑眉,看着夏无夭一脸义愤填膺的样子就知道这麦小姐可能也是一个芝麻馅的。
但是无妨。
只要能拉近两个人的距离就好,再说麦小姐家发生的事情,麦家夫妻又怎么可能不管?
而促进两个人最好的办法,那就是讲一个会引起两个人共鸣的话题。
很显然,麦小姐是知道夏无夭“行侠仗义”的赫赫威名的。
既如此,那就让两个人去发展吧!
反正有她在旁边看着肯定出不了差错。
那边,方姨,叶姨还有麦夫人,三个人显然是相谈甚欢。
三个人也非常有共同语言,毕竟都有一个“女儿”。
不过,三个人说着说着,话题就集中到了方姨的身上。
尤其是麦夫人听说,霍家虽然有男丁,但还是选择跟女儿招赘,她就有些羡慕地看着对方。
“其实早些年我跟我夫君也提过,但是我们总觉得入赘来的男子肯定都是奔着我们家的钱财来的,万一要是以后我们两个人不中用了,那女儿岂不是要遭罪?所以我们只能忍痛把女儿嫁出去,现在看来我倒是挺羡慕你的。”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他们家没有一个男丁撑场面。
假如她女儿要是有一个兄弟的话,也不至于让女儿嫁出去,就算是招赘回来也好啊,只是这样的话又对不起儿子。
所以不管怎么想,他们夫妻两个都觉得两难,这才做出了决定,让女儿带着丰厚的嫁妆出嫁。
方姨却道:“你这话可是糊涂了,就算是一个父母的兄弟,以后也是要成家立业的,有了媳妇,有了自己的孩子,怎么可能还会把妹子当做心尖似的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