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一切尘埃落定,汪汪叫被我哥搞没了。
好耶!
所以我现在该去上大学了。
是的没错,我十七岁的时候在上高二,不知道吴邪用了什么手段帮我办了休学,然后我就过上了一边和天南地北的人打架,一边自学高中课程的日子。
要感谢我老爸老妈遗传给我的聪明大脑,和汪汪叫打架的时候抽空参加了个高考的我居然考得还不错?
当然在这里,感谢浙大建筑系才子吴邪的指导,以及感谢各位先人的坟墓让我非常优秀的复习了历史,再感谢各个盘口的伙计和胖爷让我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满嘴跑火车,这项技能在语文考试的时候真的很有用。
所以,我现在是光荣的大学生了。
7。
光荣大学生在过寒假的时候学校上网课了。
好耶我现在在去哥谭的路上将要和我老爸贴贴!
然后还要在哥谭上我的网课!
在我的亲亲妈咪嫌我烦把我的人和行李打包想要把我扔到哥谭过年的时候,我就应该知道。
什么让我去美国找朋友玩是假的——虽然我确实没第一时间去哥谭找我老爸。
在家上网课她也不可能让我回去的。
要么去福建投奔吴邪,要么在哥谭烦我老爸。
居然没有第三个选项了。
我选择哥谭,因为吴邪那里网真的好差,信号又不好。
我去他那里的下场只可能是→网卡到没办法上课→自掏腰包升级网络套餐→从此他们的网络套餐都被我承包了。
呵,吴邪:(
8。
老爸!
我亲爱的老爸!我来啦!
我带着吴邪新收的古董来投奔你来啦!
哥谭你好!吴邪再见!
9。
哥谭,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
她给我举办了一个欢迎仪式。
——炸机场。
面对着群魔乱舞的藤蔓和乱七八糟的机场,我带着我的行李到处闪避。
我老爸呢?不是说要来接我吗?人呢QAQ
再不来你的宝贝女儿就要被抽死啦!
为了防止我真的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我找了个地方安置我的行李。
抛掉行李之后的我轻松多了,躲闪起藤蔓来也更加地游刃有余。
机场的爆破声一声接着一声,我平时虽然跟着吴邪到处跑见识过不少大场面,但我真的没有见过这种大场面。
毕竟喜欢玩雷管火药的只有胖子,而我在除了胖子之外见到有人玩炸弹的就只有当初黎簇引爆的好几公斤的C4。
那个场面挺大的,但是我当时不在地下,所以没有亲眼见到。
而这次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大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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