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不再重要。
今天天气不错,外出游玩的人更多,池霜将车窗都降了下来,任由这微风钻进来,再过一段时间就要进入干燥又寒冷的冬季,当然要在揪着秋天的尾巴出来赏秋。
两人中途还停了车又去购置了食材。
这是池霜的临时起意,即便是身怀绝技的小孟助理准备也没那么充分。从超市出来时,经过一家花店,花店门口摆着各类盛放的玫瑰,其中娇嫩的粉玫瑰吸引了孟怀谦的注意,他无意识地放慢了步子,池霜扭头寻他,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什么呢?”
“粉玫瑰还挺好看的。”他说。
这玫瑰让他想到了他放在口袋里的粉钻。
竞拍下来走了所有的手续后,这粉钻终于送到了他的手中。
池霜蹙眉,随口道:“我不喜欢。”
“不喜欢粉玫瑰,还是不喜欢粉色?”
他这个问题并不突兀,池霜早已经习惯,他先前就总是不动声色地打听她的喜好。
“肯定是不喜欢粉色啊。”池霜奇怪地瞥他一眼。
孟怀谦的一颗心直直下沉,揣在怀里的粉钻都变得沉重。
一直到上车后,他似乎还在纠结这个问题,再次温和而平静地问她,“为什么不喜欢粉色?”
池霜正在系安全带,“哪有为什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咯。”
其实她就是在迁怒。某一年她参加晚宴需要走红毯,品牌方赞助了高定礼服,是粉色的,那几乎是她人生中少有的黑历史,她愿意称之为红毯滑铁卢,虽然也有不少人夸赞,但她看了生图,只觉得是视觉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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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怀谦:“……”
郊区的露营地今天也很热闹,孟怀谦带着池霜来了清净的地方便开始搭帐篷了。他的动作并不熟练,看得出来大约也是头一回,池霜坐在椅子上看看天空、看看已经昏黄的草地,惬意地伸了个懒腰,而不远处的孟怀谦埋头扎帐篷,半句怨言也没有。
他动手能力颇为不俗,可也出了薄汗,将外套脱了下来,正不知道要放在哪里时,池霜大发慈悲地接了过来,获得了他一个感激
()的眼神。
衣服搭在她的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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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伸手一摸他的口袋,居然是一个深蓝色的盒子。难怪她刚才觉得硌得慌。
孟怀谦刚搭好帐篷朝着她这边走来,一眼就看到她手里拿着那个盒子,顿时呼吸一滞,不知道要不要阻拦她。
池霜自觉是个有素质的人,尽管好奇,她也不会在孟怀谦还没同意的情况下去打开这个盒子,但这不妨碍她好奇,她抬眸看向他,“这什么啊?”
孟怀谦闷不吭声。
池霜一愣:等等,该不会是……
只听到他无可奈何地说:“我不会挑礼物,挑得不好,你不要嫌弃。”
这种事他的确也没什么经验,他也只给他妈买过首饰,但他妈跟她年龄相差太大,也不是一个辈分,而且,他也想过,他送出去的礼物他妈也不会给真实的反馈,如同他妈曾经说的,他送什么都喜欢,所以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池霜:“……”
她还真是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一阵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