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这么写,不足以引起主子的重视。
主子虽然英明神武,可他远在辽东,消息闭塞,根本不知道云逍子,是何等的可怕啊!
称其为‘谪仙’,都不足以形容其十分之一。
“此番刺杀云逍子失败,势必会引起其警觉,继续行刺将会变得更为艰难。”
“然而为了我大金,即便是飞蛾扑火,奴才也在所不辞。若是奴才再次失败,主子绝不可半途而废,或以死士刺杀,或离间皇帝与云
逍子,无论如何,务必诛杀此獠!”
……
写到这里,宁完我露出决然之色,继续提笔写道: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奴才肺腑之言,望主子纳之。”
“奴才宁完我,顿首!”
宁完我放下毛笔,吹干纸上的墨迹,然后小心地装入信奉封好。
“来人!”
宁完我大声叫道。
这次行踪已经暴露,锦衣卫随时都有可能追来。
即使逃进大山,侥幸逃脱,再也难以回到辽东。
因此宁完我呕心沥血写下这封奏章,必须立即送走,尽快送到主子的手里面。
连叫了几声,却不见有动静。
这时宁完我才发现,油灯中原本满满的灯油,只剩下了小半。
不知不觉,竟然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时辰,此时已经是凌晨。
宁完我不禁哑然失笑。
正欲起身叫人,房门忽然被推开。
一股冷水吹了进来,灯光一阵摇曳。
宁完我赶忙伸手护住油灯。
那人开口说道:“老爷,有什么吩咐?”
“立即将这封密信,连夜送走……你是谁?”
宁完我的话说了一半,立即反应过来,猛地站起身来。
他此时手下的人全都是蒙古人,而来人说的却是汉话。
并且那些蒙古人,绝对不会称呼他‘老爷’。
“米脂李自成,见过大老爷!”
来人阴恻恻地一笑,眸子贼亮贼亮的,如同盯上猎物的野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