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负责去安顿白马的小兰亲口说的,所以,招弟才敢过去。
只是,真到了面前,看着比自己还要高很多的白马,招弟还是有些心慌。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她选择先试探——伸出手摸了摸它的鬃毛。
大概是负责照顾白马的人,把它照顾得很好,鬃毛十分的光滑,摸起来一点也不扎手,反而很舒服。
白马似乎很享受她的抚摸,那双像湛蓝色玻璃球一样的眼睛竟然眯了起来。
见它这样,招弟的胆子也开始大了起来,伸出另外一只手轻轻地揉捏着它柔软的耳朵,它立即舒服的哼了几声,还甩了甩头,简直不要太可爱,把她的心都萌化了。她才知道,原来不止猫狗这种小动物是可爱的,像比人还要高大的马也一样能又萌又可爱。
“你要乖乖的,我要把你牵到那边去。”只是短暂的相处互动,招弟已经不怕白马了,但还是要征求它的意见。
白马像是能够听懂招弟的话,竟然在她说完之后点了点头。
招弟欢喜不已,又摸了摸白马的头,然后拉住缰绳,试探性的往前走了一步。
下一刻,白马也跟着往前走了一步,然后甩了甩头,用那双干净得蓝色天空的眼瞳望着回过头来的招弟。
“你真棒!”如此有灵性的动物,招弟忍不住给它竖了一个大拇指,然后拉着它继续往前走。
位于铺子右前方的那棵槐树大概已经种了十几年,树干有些粗壮
,枝桠也很多,就是因为季节的原因已经没有一片叶子在枝头,光秃秃的,完全无法遮挡阳光。
好在,冬天的阳光不像夏季那样炎热,非常的温煦,而且出太阳的日子很少,所以,多晒晒太阳,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将缰绳拴在树杆上,招弟又摸了摸白马的鬃毛,想着自己该去帮着招待沈公子了,这才恋恋不舍的转身,然后惊觉沈昭澜和双喜都已经不在外面了。
误事了!招弟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赶紧小跑着往铺子里而去,但在途中,她还是忍不住回了三次头去看白马。
而每一次回头,那本来在低着头白马也能感应到,先是抬起头看向她,然后对她做出回应,这让她越发的不舍,双脚犹如拴了一个极重的铅球,导致走得越来越慢,连地上的蚂蚁都能被踩死了。
不过,即便走得再慢,脚下的路却有尽头,在第三次回头后,招弟已经走到了门口。
再度深深的看了白马一眼,招弟毅然决然的转身走进铺子。
然而,进去之后,招弟发现铺子里还是只有小红她们几个人,沈昭澜和双喜没有在此。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应该是已经进来了啊,怎么会没有看到人呢?将铺子里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仔细的打量了一遍,却仍旧没有瞧见沈昭澜和双喜的身影,招弟有些困惑的挠了挠头发,然后拉住从身边走过的小兰。“沈公子和双喜姐姐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