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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5章 一个王杀死了另一个王(第3页)

现的情况。

留里克问及半跪的士兵有关敌军的详情。

战士实话实话:

留里克饶有兴致地问道。

留里拍打着大腿心情无比愉悦,「你退下吧。接下来,看看本王给你们所

有人做出表演。」

在此之前留里克已经和自己手下的诸贵族商量好了,甚至还借由蓝狐的嘴巴告知了乌鸫。

无论如何,改头换面的乌鸫依旧与普罗旺斯王是亲戚,两人的爷爷都是路易。

留里克决定干掉普罗旺斯国王丕平,哪怕丕平可能仅有一个王爵头衔并无实际势力,综合考量下,他就是觉得杀死此人对罗斯更有利。

也不能是阿猫阿狗杀死这位王爵级大贵族,荣誉必须由自己获得。

哪怕在辈分上是表兄妹,乌鸫对那个丕平没有任何的亲戚感情,过去的日子里彼此几乎只有一面之缘。

如果丕平被杀,乌鸫并没有什么内心触动。

其他罗斯贵族都支持杀死丕平,对于此事,连被软禁的威尔芬也松了口,在与留里克亲自交流时坦露了自己的支持态度。

因为要建立大勃艮第,一个新的王国版图之下必须包括整个普罗

旺斯,那么丕平二世的存在就是多余的。阿基坦诸贵族合伙驱逐丕平,是因为当地的大贵族伯纳德是查理曼亲妹妹的后裔,他是丕平的表舅,看在最后的亲戚情谊上也不便于直接谋害丕平,于是驱逐了事。

勃艮第人倒是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只是考虑到谋害会引来很多骂名,现在就连威尔芬也希望,最终杀死丕平的就是留里克。

本来,留里克还希望找个更妥当的由头将丕平二世骗过来,譬如以签署和平条约做诱饵,摆出鸿门宴,再以摔杯为号灭了他。

也许根本不需要这么复杂。

留里克换上战甲,他今日偏偏不戴头盔,特意顶上黄金桂冠,腰旋佩剑高调地走出城。

他下令准备作战的士兵全部保持戒备,战士们干脆集合起来向河对岸的家伙们展现赫赫武威。

如今的勃艮第军队,马蹄踏足满是死尸的战场,此地已经弥漫着明显的臭味。

丕平目睹着触目惊心的一幕幕,他心脏狂跳不知说什么好。

事实上整个勃艮第骑兵队都处于惶恐中,康拉德与居林都低调的混在军中,两人攥着缰绳,决定只要看到苗头不对劲撒腿就跑。

他们抱着上坟的心态终于抵达唯一尚可通行的木桥处,接连吃了两次大亏后,康拉德与居林都意识到罗斯人掌握一些秘密武器,那些装载在木车上的东西,就是它们在发射致命标枪。仔细看,罗斯人的弓箭手又都列

阵了。

何止弓弩手?来自哥德堡伯国的三千约塔兰战士,他们树立的长矛好似一片树林,大部分矛头捆着布条,那是在厮杀时绕段敌军视线的小部件,现在更显得长矛之林很有美感与杀意。

更不提诺曼人那特有的剑盾手,只见那些图画着相同纹路的大圆盾堆叠一起,罗斯人构筑起他们的盾墙。

突然间,康拉德注意到一位头戴金冠的男人。

何人有资格戴金冠?莫非就是那个留里克?

康拉德还未曾亲眼见过罗斯王留里克,倒是一眼认出站在那人身边的一位年轻人,就是自己的儿子威尔芬。

非常奇妙的是,自己看到的威尔芬依旧穿着一身很洁净的衣服,它虽然不华丽,确确实实维持了一位贵族的体面。最关键的是,儿子手脚都是自由的,乃至可以自由的站在罗斯王的身边。

康拉德窃喜,本来自己就已经打算与罗斯王讲和。说不定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儿子已经与罗斯王建立了某种较为亲善的关系,日后再与他们讲和的成功可能性会更高。

所以,为了讲和成功,勃艮第这边还要献上最重要的筹码——普罗旺斯王丕平二世。

两军隔着马斯河桥大眼瞪小眼。

留里克掐着腰昂起胸膛,此刻不需要他说任何话,只要如小巨人般站在这里,姿态就足够说明一切。

他等着对方先开口。

很快,勃艮第一方就有了非常积极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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