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兮要了份小碗凉粉,酸酸辣辣的很可口,一圈转下来饭都不用吃了。
糖油果子吃完吴思明要了个蛋烘糕。
“我尝一口。”
路漫兮脖子伸了咬了口。
“吃兔兔吗?”
吴思明指了指牙签兔子肉道。
“尝尝。”
路漫兮笑着说。
俩人都属猪的,手里这会还拿着猪蹄儿呢,兔兔那么可爱,快到碗里来吧。
两人逛街比独乐乐好的多,就拿吃来说,不浪费的话,假如独乐乐能吃五种美食,两个人就能吃十种,再有两伙伴的话能把整条街尝遍。
碰见吃的刹不住,才逛了小半段,吴思明和路漫兮已经吃六种了,酸奶,糖油果子,凉粉,蛋烘糕,猪蹄儿,牙签兔子肉,酸的辣的甜的已经尝遍了。
“吃的太快了,走慢点。”
路漫兮挽着小明放慢速度。
吴思明也得缓缓了,不然一会吃不下去了。
路过见山书局进去看看。
“我送你一本书,看看想要什么书。”
小明喜欢看书,路漫兮刚好买本留纪念。
吴思明四处看。
路漫兮拿起本《围城》,“我带着这本书,在家里看到方鸿渐准备去大学工作,这两天还没翻呢,”
“你什么时候把围城看完咱什么时候回去。”
吴思明微笑着道。
“好呀,”路漫兮道:“我现在看书也能静下心来,我觉得以前吧,主要是要学习没心思看小说,咱去外面转两天回来休息两天我肯定能看完。”
“《围城》中赵辛楣有这样一句话,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露的时候,经过长期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做朋友。结婚和蜜月也应该颠倒,先蜜月旅行,再考虑适不适合结婚,小明你怎么看这句话?”
“我觉得吧,结婚如果非要纠结合不合适,还是日久见人心-->>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