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拥有最炙热的心,最滚烫的血液,最虔诚的信仰,为此宁愿付上一生也甘愿。
他们是黑夜里的群星。
……
三年后,宁海。
时雨抱着阿笙,裴征开车向学校出发。
曲恪读私立学校,只有周末才能回家,今天是周五晚,他们去接曲恪。
阿笙坐在后座儿童安全座椅上,心急的拍着两只小手:“小恪哥哥怎么还不出来。”这是她问的第n次,稚嫩的童音,脆脆甜甜。
裴征和时雨三年前生了女儿时笙,随她姓是裴征提的,裴家二老井未反对,她懂他们对她的爱,给予她无尽温暖,她是时家唯一的孩子,而时笙,便是时家的延续。时笙很可爱,长得漂亮,一双大眼睛总是晶亮的闪着光,而且小宝贝嘴特甜,孩子的出生,时雨性格也有了些许改变,她褪去了冷漠,因为阿笙,她变得柔软而温暖,她也喜欢笑了,虽然仅限于与她曾经过往的对照。
“小恪哥哥很快就放学了,阿笙不要着急。”裴征下车,把小宝贝从车里抱了下来,“你对爸爸就不能热情点,曲恪有什么好的。”
“小恪哥哥陪阿笙玩,爸爸总不在家。”阿笙像个粉团子,穿着粉色的裙子,头上绑着粉色发带,肉肉的一双小手搂着爸爸脖子,小屁股稳稳地坐在爸爸手臂上,“爸爸,我是爱你的哦。”
裴征被宝贝的一句爱你,心里甜出蜜,“我们阿笙小嘴最甜了。”
时雨站在他旁边:“是啊嘴甜,随你。”
裴征不爱听:“我一个爷们,嘴甜什么,我只对你甜一点。”
阿笙宝贝不干了,“爸爸,阿笙不甜吗?”
“甜,阿笙是世界上最甜的宝贝。”
阿笙开心的咯咯直笑,“我是最甜的呀,爸爸妈妈也甜甜,小恪哥哥也甜甜。”
裴征脸一黑:“三句话离不了你小恪哥哥。”
这时,远远看到曲恪从校门口往出走,阿笙看到,挥舞着小手:“小恪哥哥,小恪哥哥。”小宝贝挣扎着,裴征放她下来,双脚沾地,迈开小腿向曲恪跑去,“小恪哥哥。”
曲恪长大了,虽然跟裴征还是时常斗嘴,但心性成熟,高高瘦瘦却变得有些清冷,他还是只喜欢裴征和时雨,其它人生人勿近,但阿笙小宝宝,成了哥哥的宝。
曲恪看到阿笙,帅气的脸庞露出一抹笑,急忙大步上前,阿笙已经伸出两只小手讨抱,曲恪拎起小宝贝的手臂,把小人提起来抱在怀里。
阿笙肉肉的小手揉搓着曲恪帅气的俊脸,咯咯地笑着,“小恪哥哥阿笙好想你呀。”
“小恪哥哥也想阿笙。”
旁边有同学路过:“曲恪,周末约去打球。”
曲恪拒绝,“不去。”
“又不去,你周末在家呆着不闷吗。”
“闷什么,没看我得带孩子吗。”
同学被可爱的阿笙吸引,上前想要碰碰小宝贝的小手,曲恪身形一转躲开,“拿开你的爪子,不许碰她。”
“曲恪,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妹控。”
阿笙下巴抵在曲恪肩头,扬着可爱的笑脸,“哥哥最好了。”
“完蛋,长大绝对兄控。”
阿笙哪听得懂这些话,她只觉得好玩,很好玩,她的世界里,有爸爸有妈妈有小恪哥哥,有世界上最温暖最幸福的家,阿笙宝贝会幸福的长大,只是后来,小恪哥哥在她的世界里越来越模糊,她只记得小恪哥哥,却再也见不到他的人,随着时间飞逝她的成长,她几乎忘记了小恪哥哥的样子,直到他们再次相遇,她也没有认出那个从小最宠她的曲恪。
而他,一眼便认出她!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想知道时笙是谁,当然是小雨和裴征的宝贝啦。
曲恪与时笙的文,久别重逢,阿笙没认出曲恪,曲恪认出她,这篇文我已经有了大致走向
《恪守一笙》文名暂定
黑帮大佬vs懵懂小菜鸟
文风有一点偏暗黑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