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的阳光依旧灼热。蝉鸣声不绝如缕。少女殷红的脸颊熟透,在他眼中可爱又可口。手掌背在身后用力握紧,最后只能为微笑着平静打招呼:“早啊,黎蔓。”
无法说出口的喜欢早已结成了花。
这次他有机会真正将手递到她面前。
【跟我一起走吧】
“去哪里?”
【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黎蔓将手放入他的掌心。
她有些糊涂了。事到如今,他们还能去哪里呢?
警察的追赶声越来越近的。向日葵被压倒发出的碎裂声让她神经紧绷。
如果她被抓住,也许会暴露兇手就是“向熠”的事实。无论他是否已经死去,案件的调查都将得出这一结论。黎蔓不知道警方掌握了多少信息,可她决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机会,让向熠的名字沾上灰尘。
向熠已经死了,作案的是怪物或者别的什麽,她决不允许有人推翻这一事实。
向熠可是天上的太阳啊。太阳就不应该坠下湮灭,应该永远闪耀才行。
黎蔓因为出了冷汗而湿滑的手指紧紧地攥住他。
“我跟你走。”
从无尽的黑暗中解脱,回到那个蝉鸣声不绝的夏天。仰着头的向日葵热忱地追逐着太阳,他们羞赧地隐藏着心里话,只谈触手可及的未来。也许她会因为某个瞬间,忽然很想告诉他,她最喜欢的花就是向日葵。
永远执着于一个目标是多麽了不起的品质。所以她喜欢。
他包住了她的手指,冰凉的长方形物体被塞入了手中。
一只打火机。
在这个瞬间,她忽然明白他真正要做的是什麽。
他在等她做出决定:是一起逃走,还是留下。
打火机被按下,跳出的火焰燎到了她的拇指。
是烫的。
疼痛会让她有活着的真实感。很多时候她都想干脆一了百了,但最后拿起花剪的手又放下。她不敢。最后她讲所有的热情全都倾注在向熠身上,在漫长的时间里等待一个永远都不会敲门的人。
后来她等来了敲门的人。
来的是“他”,而不是他。
他们明明有很多机会可以堂堂正正重逢的。
太可惜了。真的。
热烈明媚的火光宛如蜜糖。明明是在黑夜,她却似乎感受到了阳光的温度,耀眼的光线在薄薄的眼皮上映出浅红色的影子。恰在此时,夏天的夜晚过早溜走,晨光揭下黑蓝的幕布,蓝紫色的云和纯粹明亮的橙色撞在一起,瑰丽而缱绻。
身体好像都变得轻松了。
她被带着伸手。火苗舔舐着被晒得干枯的叶片,轻易发出了噼啪的脆响。
再一次重複道:“逃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