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算老几?”
一直没说话的林清晚忽然来了这么一句,给傅斯琛弄得一头雾水,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林清晚一点都不介意再重复一遍。
“我,说,你,算,什,么,东,西?”
她每说一个字都要顿一下,生怕这个脑子有泡的听不清楚。
小说作者笔下的男主都是无所不能,仿佛全世界他只要略微忌惮一个人,都不配当小说男主。
所以,生平第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的傅斯琛顿时就火了。
他伸手一指,食指差点戳到林清晚鼻子。
“我看你现在越来越像个泼妇,你林家就是这样的家教?”
若是以前的林清晚听到他质疑自己家教,一定是难过难过加难过,然后委曲求全。
但现在的林清晚只会一巴掌拍掉他的狗爪子,反过来用手指着他。
“我家的家教就是如果我被狗咬了,立马打回去!绝不能让狗咬到第二口!”
气急败坏的傅斯琛被林清晚气得脑瓜子嗡嗡的,一点都不想和林清晚交流,随口吩咐医生一句:“不用管她的意愿,继续做手术”后,便双手背在后面,抬脚准备去隔壁看看他白月光。
白梦从小身体不好,稍微出现一点差错,都能要了她的命。
从小到大有一半的时间,白梦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
所以,傅斯琛格外心疼白梦。
现在好不容易找到合适的肾源,他们一家都很高兴,白梦终于能活下去了。
至于林清晚愿不愿意换肾,从来不在他考虑范围内。
她那么爱自己,甚至连可以为自己去死这种话都说过,区区一个肾她怎么可能不同意?
现在这么矫情,只是想从自己这里获得更多的东西罢了。
贪得无厌的女人真让人厌恶。
别以为这样,就能让他多看她两眼。
他的心,永远都是白梦的。
林清晚怎么可能真的躺在床上让人挖自己肾?
见那随随便便,张口闭口就要取人家肾的煞笔男主跟个大爷似的转身就走,林清晚是气得不打一处来。
瞥见手里抓着的手术刀,她一个用力,连刀带着医生的手,对准煞笔男主的大腿就扎过去。
那动作,快准狠。
不带有一点犹豫的。
没个十年八年的杀猪经验,都练不出来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