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嘴角抽搐,想起那人一次次算计着暗里安排过来的伶俐角色,胃里复又开始翻腾。翻身,把自己埋回被褥间。“你过了四年才碰我,还是我挑的头儿,平素又不曾拈花惹草,皇……那人都以为你生来有疾,还怕你虚火积郁,让太医配了个丸子,嘻嘻,呵……咦,恼了么?”我充耳不闻,打了个哈欠,再度觉得困倦。给他讲解现代人为了身心健康普遍掌握的排遣情欲的单人自助方式,除非我疯了。“我一直不明白那人为何要我来跟着你。你晓得,不同的用处,不同的训人法子。我本是近卫,用来照料起居,连带……侍寝,实属牛头不对马嘴。”我想起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扯扯被子,将头蒙住。“我忘了,你向来极讨厌那些。”我没答话,发觉被子都卷在自己这里,只好翻过身去,裹了他进来。“……你压着我腿了。”我懒得动,耽搁了好一会,还是挪了挪。“你呼气吹得我颈子痒痒。”我在几乎掉入梦乡的一瞬被这句话惊醒,恨起,一手刀切了下去。然后——世界清静了。end番外《一柄剑的回忆》楔子我是把好剑。一把好剑,常常会有很多主人。可能让我记得的,不过那么几个。出鞘两个人的脚步声吵醒了我。师父的教诲,少年的应答……让我彻底从火红灼热的炼炉好梦里清醒过来。(可见剑的口味与人不同。)山里的大雪天,空气冷冽。久违的阳光轻轻落在我身上时,我看到了少年的眼。(你问我怎么看到的?呃……我也不知道。)那是一双难得长在男子身上的秀美的眼。清淡而悠远,却也深沉。我喜欢这少年。所以愿陪他尽情走上一遭人世间。于是发出嗡嗡的铮鸣,果然换来少年明朗的笑容,和一字快断有力的称赞。——“好!”磨砺少年渐渐长高,长成了我的主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虽然主人的性子不躁不骄,却也惹了几桩事,交过几个朋友。其中救的一个人,有着俊美的面孔,和黑漆漆不见底的眼。主人似乎有些喜欢他。带着几分怜惜,夹了几分钦佩。剑不长腿。所以我只得跟着主人赴约,千里迢迢去探他。他已成了皇上。皇上看主人的眼神,我不喜欢。可我不担心主人。我信他。那一日……事发突然,可我躺在桌上,瞧得清清楚楚。皇上的志在必得中,主人的眼中的清明渐转深沉,紧接着,主人咳着血一头栽下龙床。一阵人仰马翻。太医战战兢兢,道是主人的身子大不好了。只有我知道,从此之后,主人握着我的手,更稳了。锋锐主人温暖镇定的手指抚着我,望着窗外的小雨,眼神依旧清明。主人携我拿下武探花。扬眉吐气。主人携我远赴边关。风尘仆仆。主人携着我上战场。我又尝到了冰冷的风沙和滚烫的鲜血。痛快!!!这般痛快的岁月,自然无损我作为好剑的英姿飒爽,却慢慢给主人鬓角添染了白霜。其实边关虽苦寒,以主人的心性,却也不至于如此。主人实乃被断断续续的粮草,被皇上安插的贴身侍从,给逼的。我原本极想将那人的血喝个痛快。可主人没动手。后来……那人监守自盗……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其实那人是个可怜人。身世可怜。对主人动情,更是可怜。我可没喜欢他!我只是不再讨厌他罢了。暗流正孝十二年年末,大庆功。皇帝赏赐了不少东西。末了,颁旨的那个黄衣圆领的老头儿,还和主人在书房里坐了,磕叨了很久、很久。不属于边疆的好茶,被雪峰上取来的好水一冲,香气袅袅。这般的香气里,主人应答得体,我却昏昏欲睡。——得,又有女儿家看上我家主人了。那晚,主人的侍从喝了很多酒。凌晨十分,闯到主人的房间。主人早被惊醒,却纹丝不动,一径假寐。那人脚步踉跄,在门边迟疑良久,忽然动了。我还来不及期待他们好好比划一场,主人已经干净利索地将他制住,简简单单来了句:“我不会娶的,何必连累好好的女儿家。”那人惊得一噎,却是慢慢软了神色。后面说了什么,我听不清了。灯油见底,两个人影纠缠在即将灭去的一点豆亮里,我收收锋芒,缩进刀鞘。虽从来不曾听说过兵刃会长针眼……还是睡了罢。生死主人忍不住了。那家权贵铁了心想招了主人去做女婿。无论人,还是权,皇上自然都不肯放。少不得两相施压,累及的却是主人,和主人护着的万千兵卒、一江四关十三破。再加上吏部那边走马上任的两个不懂事的新人,粮草居然给耽搁了一把,大大误了军机。主人打算拿自己的命,挽回此番危机。顺带换西疆几十年平安,也换个永永久久的清静。生死不过点头间,我自然无异议。其实也……无法可想。这一战果然酣畅尽兴。剑逢对手啊!逢、对、手!结果,我和对手都断成了两截。混乱中,有人匍匐到跟前。是主人的侍从。他抱起主人了无生息的身子,夺了一匹马,头也不回地离去。不是朝大营的方向。溃兵的马蹄随即从我身上踏过,血肉泥泞冰水,沾满了我全身。我真想主人帮我擦一擦。沉寂终究有人帮我擦干净了污泥血迹。却不是主人。而后放在铺了明黄缎子的盘子里,呈到御书房。再而后,我看到了久未谋面的皇上。皇上的手指同主人的一般有力颀长,却保养得太过精贵,没有阳光和风沙的味道。我不喜欢。同我一起呈上的,还有一封信。是封嘱托后事的短信。一只粗糙的封,一张同样粗糙的纸。寥寥数语,莫过于不要厚葬,将配刀送回师门,还有就是托副将把细软结余分赠给囊中困窘的兄弟。笔迹遒劲洒脱,信纸年头久远,已然泛黄。署名处,落着一行小字。——正孝五年立夏。皇帝的目光落在那个日期上,手指微微一颤。窗外,都城的雪,正是纷纷扬扬。番外完《偃戈尽觞》引魂者说,我生前执念太强,涤魄湖恐怕洗不净我一生记忆。说完,那团能够传达意识的白光一头拱过来,将我撞下了涤魄湖。——执念,有么?一、窒息。一片混乱中,我终于被挤出?宫子?。空气清新,真美好。自有人将我清洗、裹入襁褓,抱出去。我在布料间蹭蹭,发现身上似乎多了什么东西……儿子?!……罢了。父亲候在外头,衣裳上沾着酒渍,半醺间大笑着定下了我的名——“尽觞”。败家父子?我喜欢!我卖力地嚎哭,换来奶娘丰满的?房乳?。吃饱喝足后,哈欠一个,甜甜睡去。此世间飞檐雕瓦,浑然不是我熟悉的地方。魔法到是能用,不过却艰难非常……而且代价是咳血。所以我试过一次便不再尝试。七岁那年秋天,我在大街上调戏一个年方二八的卖唱女子,玩得兴起,不小心惹出她眼泪,难免收拾残局,故而回家晚了些……发现父亲出了远门,去了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