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综艺节目之后,林海在国内几乎已经成为了神一般的存在。
无数公司想尽一切办法想找林海做代言,给他们的产品做广告。
甚至都给出了天价,起步就是上亿的代言费。
不过林海对此并没有太在意。
秦若冰提了几个要求。
“接广告没什么问题!第一要优先选择国内的公司,哪怕是广告费低一些也没关系。
对于国外只要是对龙国有敌意的公司,绝对不给他们做广告。
第二,对于国内的公司也要挑选一下,产品质量要好,要有良好的经营信誉。”
对林海提出的要求秦若冰想也没想就答应下来。
她对林海的性格非常了解。
从来不把赚钱放在第一位。
以现在林海的号召力,只要是找林海拍广告做代言产品一定会卖疯。
如果随便做代言,这些公司趁机使坏降低产品质量,甚至赚着龙国的钱砸龙国的锅。
对林海的名声伤害也很大。
所以在签订广告合同的时候,每一个细则都要写得非常清楚。
甚至已经达到了非常苛刻的第一步。
就是为了保护好林海。
同时也是为消费者负责。
一些跨国大公司看到合同要求,非常愤怒。
“这什么鬼合同?花钱请你们做广告,又不是让你们来管理公司。
从来没见过哪个明星架子这么大过。
我们可是享誉全球的跨国公司,产品卖到了全世界各地。
产品绝对是合格的,这点你们尽管放心好了。”
“不行,只要是找林海拍广告,必须要签订这些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