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我个水晶球还实在些,我丈夫叫风向天,我是不是该改名唤晴天娃娃?”
风向天指叩她额头,“风雨的风,向晚天涯的向天。风向天就是我,你的未来相公。”
“嘎?!”她只怔了零点三秒,“有没有人跟你说过狂妄之徒死得早。”
“见识浅薄,真正狂徒大有人在,我不过是一根小鹅毛布局。”光他上头那两个主子岂是一个狂字了得。
“见识浅薄?!”她很少被人激怒,他算是高人。
“世界何其大,宇宙如此广瀚,你要多出去见见世面,眼界才会开阔。”
他以自己的思想加诸于她,当她是超迟钝的懒人一族,不知外面天空的无垠。
其实他只要利用龙门的资讯网一查,便能轻易辨清秦逆蝶丰富的背景,不会当她是个爱作梦的女娃儿,学人家玩瓶中信的把戏。
风向天拥有控风的天赋,且早些年就着手调查瓶中画像人的下落,仅以手边有限的人力。
天风堂的弟子虽然忠心不二,但人多口就杂,一不小心便叫爱扬风点火的兄弟听了去,后果可是难测。
见四大护法一一找到终身的伴侣,他总不好落于人后,该把萦绕心口的小人儿揪入怀中好好疼惜,结束如风的单身生活不再有缺憾。
而直到一年前,他才有粗略不完整的讯息中获得她的下落。
龙门在欧洲事务细琐而繁复,加上不负责任的龙翼“弃守”英国堂口,背上的担子自然沉重了些。
要耍无赖他在行,有人开了先例当起“游”子,傻瓜才会死守堂口,又不是雷刚那呆子,要溜得趁早,免得叫人逮个正着,和统领八百壮士的谢团长齐名。
“风相公,奴家并非天仙女,资质有待加强,你是否找错人,认岔了指腹妻。”这人……唉,可怜哦!
秦逆蝶露出可惜的神情,人当真难以十全十美,好好的一个大帅哥居然烧坏了脑子。
他回以慵懒的诡笑,“你的眼幽黯难测,属于撒旦。”
她背脊一凛,“我只是名小小上班族,你说得我好害怕。”
“可爱的小瓶儿,你的眼中没有惧色,我看到了自己。”一张戏噱的脸。
“我不叫小瓶儿,认亲的正主儿等着你去寻……唔……”
女人若太多话,男人一贯的做法是封口——利己。
“好甜的小香唇,我早该将它占为所有。”风向天既懊恼又满意。
一簇小火燃在秦逆蝶眼底,对周遭的抽气声听而不闻,“恶徒。”
对他,她真的不设防。
原以为是玩笑一场,她抱持着游戏的态度敷衍,以她不变的惰性打发无聊的夜行者:心想他是探错了窗。
可是唇上的力量使她警觉,他的另一个名字叫危险,而她居然还让他得逞,实在是件伤人的事,逆刹的功力的退步中。
她该闭门反省,谢绝俗事上身。
“秦逆蝶,二十四岁,孤儿,目前是威翔企业的秘书助理,独居,月薪十二万,对吧!”风向天流畅地说着。
秦逆蝶听了的反应只是朝他投去冷冷一瞥:心里考虑着是否要骚扰蓝豹的金头脑。
像这种小事,她乐于有人代劳。
结果懒惰的下场是让“丈夫”抱着她上辆高级房车,一路不停地闯红灯、超警车、抢救护车车道、挤撞别人奉公守法的行车,还吓坏了两个刚抢完银楼的鸳鸯大盗,再加上十几个跷课的飞车少年躺在沟底哀嚎、拿西瓜刀互砍的混混跳上遮阳棚打颤、三三两两调戏槟榔西施的运将欧吉桑惊得一口吞下槟榔渣,让鸣声不断的警车随后收拾残局,顺便立点小功。
杀人容易,甩掉疯子却难如登天,她发誓要改掉懒散的习性,一回家就把壳搬掉。
远离狂人。
“你十一岁那年在东港海边掷下第一只瓶中信,持续了六年……”
“五年。”秦逆蝶随口纠正,满十六岁就得离开育幼院是规定。
“不对,我明明拾到六只琉璃瓶,分别是绿、蓝、紫、红、白黄。”
她的眉头不由得一皱,“你一定很无聊,天天等在海边拾瓶子。”
“因为贝壳被人捡光了。”他不在乎被嘲笑。
“你住在海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