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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2页)

榜示事件结果如下:

一、行凶者六人皆已从严判刑,轻者获五至十年牢刑,重者发配边疆以服劳役,永不归冀。

二、受害者四人,伤疾皆已痊愈,皆由家人接回家中,并已获行凶者给付之补偿银。

三、擒获造谣者“吃鸭爪的乞丐”及同伙共两人,已于昨日午时斩首,以儆效尤。

府衙提醒冀州父老,衙署威严不容侵犯,任何人皆应敬畏。胡言造谣绝非儿戏,任何对冀州衙署造谣传谣之行径皆为重罪,必依法严治严惩,绝不姑息。

乙巳年五月十一日

当我看到府衙榜告之后,心里甚不是滋味。有身边人问我详情,我只是摇头,却无法奉告,也有追问巧雅所在何处的,我只能言告送去乡下了。因为,在与府衙签署的和解书上有一条不言条款,即不可与外人言说此案详情,若有言说将以造谣治罪。

云凤刚回到家里,精神总是恍惚,总问我巧雅在哪呢,为什么看不到巧雅。我看出云凤的疯癫之疾甚重,便谎称巧雅正在养伤,过几日就回来了。

可是,虽然谎言可以混过日,却不能总混得过去,哪怕云凤有些疯癫。

所以,我和丈人、丈母商量,将云凤送去了丈人家,有丈母在身边安慰和照顾,云凤的疯癫之疾会轻些。

然而,即使这样,也是瞒不住的。大约十日后,云凤趁丈人和丈母不注意,突然跑回家来,不容我辩说,只问我巧雅为什么还不回家来,说她想巧雅了。

面对云凤的质问,我根本无法回答,只能紧紧抱着云凤安慰。可是,云凤却不依不饶,拍打着我,问我巧雅在哪里。

就在我不知道要怎么办的时候,在家里找不到云凤的丈人和丈母赶到了我家。

然而在爹娘面前,云凤疯癫之疾竟更甚了。

最后没办法,丈人和丈??x?母同意我将真实情况告诉了云凤。

一听到巧雅已经不在人世了,云凤彻底崩溃。当时,我不知道是云凤疯癫之疾结束了,还是更甚了。云凤突然哽住了一切动作和言语,甚至眼睛都不动了。不管我和丈人丈母怎么呼唤,云凤都没有什么反应。

我把药铺的先生请到家中给云凤诊病。先生说是悲伤过度引起的魇症。虽然,先生给开了药方,但是,先生也说魇症之疾药物并非主治之法,而主治之法乃是心养,即需要在一个轻松且备受照顾的境况下,消除心虑与紧张。

可是,面对失去女儿的现状,我和云凤,包括丈人丈母谁又能轻松起来呢。而我虽未得魇症之疾,但是,焦躁与紧张之感一分不轻。因为自从与府衙签署了和解书之后,我一直在讨要巧雅的尸首,府衙却总搪塞拖延,让我难以轻松。

最终,还是在丈人和丈母的哄劝之下,云凤被带回到丈人家里去了。跟着自己的爹娘一起,总会轻松些。而我还要想办法去府衙将巧雅的尸首讨要回来。

接下来的十几日,我每天都要去冀州府衙,但是,每趟都没讨要到巧雅的尸首。后来,因为我去到府衙趟数过多,竟还惹恼了护门的差役,后来几趟需要费尽口舌才得以进去。

我想总是这样不行。那时天气已经热了,距巧雅离世已经一个月了,如果继续这么拖下去,巧雅的尸首不得糟蹋坏了呀。于是,我便又去找了乔之雍。乔之雍很痛快,很快便找了朋友帮我去讨要巧雅的尸首。

乔之雍的朋友也是很麻利,很快就有消息了。但是,让我大为失望和痛苦的是那还是一个坏消息。之前我总是讨要,府衙总是拖着,却不告诉我实情。而乔之雍的朋友因为与府衙有关系的原因,问到了实情。实际上在李玉成女儿李琪于府衙过逝之后的第二天,府衙的官役觉得在府衙里停着两具尸首甚不吉利,便找人将尸首火化了,骨灰被撒进了青龙河内,而只把两个女娃的外袍衣裙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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