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大了电话小了感觉越来越好,假期多了收入高了工作越来越好……”[2]
汤之念和周晓瑶一边对唱,一边打闹。尤其汤之念,她跟着歌词比划起房子大手机小,脸上还做着古怪的表情,生动活泼的样子,又像孩子又天真。
周晓瑶唱着唱着就被汤之念逗得笑了起来,笑声从话筒连接到音响里,在露营地上空飘荡着。
欢乐的气氛似乎一下子就被泼洒开,随着歌声渲染在所有人的心间。
两首歌下来,周晓瑶的心情果然好了不少,至少将那些无用的儿女情长扔到了脑后。
因为想到汤之念的家乡在大山,于是又点了一首《山歌好比春江水》。
这首歌就更考验唱功了,没想到汤之念也是毫不费劲地唱了起来。
“汤汤,你唱歌真的很好听!”周晓瑶毫不吝啬地夸奖。
汤之念故作张扬:“当然,我唱歌可是得过县一中的十佳歌手呢!”
“好厉害啊!你怎么从来没有提过。”
这也没什么好提的。
唱歌好听的人那么多,她也算不上多厉害。去年在县一中参加十佳歌手的比赛,也是陪着好友沈偲一起去的时候凑个热闹,没想到入围了决赛,最后还得了个奖。
真要说,沈偲唱歌才是真的好听,那次比赛她得分是最高的,拉开了第二名十几分。
这些歌声早就吸引了不远处正在烧烤的组合。
谢彭越甚至忘了手上正在烤着的鸡翅,一直认真听着汤之念唱歌。
他正在为自己组合的乐队寻找主唱,找了很久都没有合适人选。所以听到别人唱歌时总会特别敏感,注意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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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汤之念有一副绝佳的好嗓子,能毫不费力地唱上高音,也能婉转地用歌喉唱出复杂的转音曲调。
“kelsen,你的鸡翅烤焦啦!”cerve提醒。
谢彭越索性把鸡翅扔在一旁,转头对靳于砷说:“zak,你发现没有,汤汤唱歌还真好听。”
“还行。”
又是还行。
谢彭越吐槽:“你可真没有品味。”
靳于砷手上拿着一瓶易拉罐,喝了小半瓶饮料,剩余地放在一旁。
cerve殷勤地给靳于砷递来了刚烤好的烧烤。
靳于砷摇摇头,闲闲的模样不热切,没说不要两个字,就是懒得开口。
从cerve的角度看靳于砷,他的侧脸简直像是捏出来的建模棱角分明,帅得不行。
靳于砷不知何时脱掉了外套,仍戴着那顶带logo的鸭舌帽,帽檐微压眉眼,露出的鬓角干净利落。
“zak,外套能接我搭一下吗?”cerve凑近问。
“不能。”
cerve面露一丝尴尬:“可是我有点冷。”
关他什么事啊?
靳于砷不算有耐心地喊谢彭越,你自己带来的人,自己好好照顾吧。
靳于砷起了身,没看cerve一眼,视线还在汤之念的方向。还不等cerve继续说什么,他已经在喊那边的人。
“汤之念,过来给我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