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二姑父高兴就行。
梅殷若是想,当然也能够起一些高雅一点的名字来。
不过怎么说呢,他在后世早就已经习惯了,对红薯的这些称呼。
若此时给他改了名,总觉得怪怪的。
还是叫红薯和地瓜比较好,朗朗上口,他听着也熟悉。
当然,这两个名字也比较接地气,在今后也有利于流传。
……
“可惜了,这么好的东西,在此之前村里面多少人都有眼无珠,不认得好东西。
将它们当成杂草给除掉了……”
在见识了红薯的好吃后,赵甲长满是可惜的出声说道。
如今,赵甲长对外红薯的态度,可谓是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尤其是算算时间,从红薯的秧苗出现到现在,也才不过是两个月的时间多点。
这样短的时间,红薯居然就长这么大个了!
梅先生只不过是刨了三棵,就弄了这么多。
而且,看起来这红薯还能接着长个。
那要是等到红薯彻底长成,一棵红薯得结多少东西啊!
这红薯的产量,有些高啊!
虽然赵甲长并不能准确地算出,今后一株红薯大约能有多少产量。
可是仅凭他,现在所看到的这些进行计算。
就能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
那就是这红薯的产量肯定不低!
要远超过寻常的庄稼!
越想,他就越激动。
在激动的同时,又满是后悔,恨不得动手抽自己一巴掌。
这么好的东西,自己之前为什么就如此蠢的,将其当成野草给弄没了?
听得到赵甲长如此说,宁国公主也同样心生感慨。
同时心里面,也变得更加骄傲了。
还好有自己夫君在!
若无自己夫君,红薯这种好东西可就真错过了!
那么多人都有眼无珠,把好东西当成了杂草。
偏就自己夫君将之留了下来。
如此一想,就越发觉得自己夫君非比寻常。
为自己能找到这样的夫君,感到特别的骄傲。
骄傲的同时,也觉得有些可惜。
这红薯秧苗,被村民们给拔掉实在令人惋惜。
而且,自己家里也只剩下了九十多棵,没有办法进行大规模的种。
这么好的东西,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种。
想想就让人觉得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