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小说

第7小说>穿七零,我带小弟下乡投奔闺蜜了 > 第510章 除夕(第1页)

第510章 除夕(第1页)

为了吃烧烤,他们把屋子里的那张小桌子搬了出来。烤好的肉串,就放在桌子上的托盘里。“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白蓉指了指托盘里的肉串,示意她赶紧吃。外面的温度比较低,烤好的肉串,一眨眼就凉了。雪已经停了,周围一片静悄悄的。抬头望去,到处一片雪白。就连附近的大树上,也堆积了不少的雪。就是这么寂静的下午,张家院子里热火朝天。一群人围着小小的炭火,一边说话,一边烤着肉串。“喝完了,厨房里还有,火上温着呢。”酸梅汁,她煮了一大锅,足够他们喝了。天气冷,凉的又快,阮蒙蒙只能放在火上温着。几个人都是肉食动物,无肉不欢,大口吃肉的感觉真好。一顿饭吃了将近两个小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白蓉把院子里的灯泡打开,整个院子都被照得亮堂堂的。“嗝,吃撑了。”阮子龙站起身,摸着肚皮说。“绕着院子转几圈,消消食。”白蓉给他指了个方向。“妈,这肉串没吃完,明天做麻辣烫吧。”这顿才刚吃完,张鑫鑫就安排起了下一顿。“行,明天中午给你们做。”明天就是除夕了。早、晚要吃饺子,只能中午做了。“好,我要吃加辣加麻的。”“行了,知道了,赶紧帮忙收拾吧。”有的吃就不错了,哪来的那么多要求?这孩子,被她惯坏了。人多力量大,收碗的收碗,收盆的收盆,不一会,东西都被收到厨房了。收拾完,三位家长待在客厅里听收音机。里面播放着各地的见闻和报道。三个人听的认真。他们五小只对这些不感兴趣,大家相互对视了一眼,往楼上爬去。阮子龙见他们一对一对的钻进了屋里。无奈,只能悻悻地独自回了屋。他就不去当电灯泡了。他已经吃饱了,不想吃狗粮。…两个人是下午才回来的,回来以后,收拾了一下,就加入了烧烤。根本没有机会单独相处。这会吃过晚饭,终于有时间呆在一起诉说这段时间的相思之情了。卧室里。刚进屋,张斯年就将人抱进了怀里。“好想你。”像一只大型犬类一样,趴在阮蒙蒙的颈窝处。他呼出来的空气,弄的阮蒙蒙那片皮肤一阵酥麻。“我也想你。”难得的,阮蒙蒙回应了。趴在他的怀里,她伸出双手回抱着他。“呵呵~”刚还有些沉闷的氛围被打破,张斯年发出轻笑声。貌似很开心的样子。她现在应该、也许也喜欢自己一些了吧?他在心里想。这缘分,本身就是自己硬求来的。不过,他倒不后悔,这么好的姑娘,他可不舍得她嫁给别人。光是想一想,他的心都要滴血。为了自己不那么难受,还是放在身边比较妥当。“想什么呢?”好像发现了他的情绪变化,阮蒙蒙抬头看向他。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倒映的都是他的影子。这一刻,她的眼睛里只有他。心不由自主的快速跳动,砰砰砰…往下是挺翘的鼻子,再往下…“唔~”再也忍不住,他吻上了那张柔软的唇。果然跟他梦里的一样,又软又甜,就像果冻。阮蒙蒙没想到他居然偷袭,还得逞了。她瞪大双眼,懵懂的看着近在咫尺的这张脸。他的睫毛很长,很黑,即使闭上了眼睛,也能看出来很卷翘。“闭上眼睛。”发现她呆若木鸡,张斯年嘴角挂笑。“啊?”一张嘴,就给了某人可乘之机。舌尖霸道的探入,与她的舌头紧紧纠缠在一起,仿佛找到了窍门一样,他吻的愈发炙热。带着无尽的渴望与迫切,在彼此的口腔中肆意地搅动、摩擦,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眩晕和窒息感。这种感觉不但不让人厌烦,反而让人沉醉。在他强烈的攻势下,阮蒙蒙浑身发软,双腿几乎站不住。张斯年并没打算放过她,一手紧搂她的腰,一手扣着她的后脑勺,让她更加贴近自己。“换气,乖…”轻吻了几下,他哑着声音说。“我…我不会。”也不知道是憋的,还是羞的,阮蒙蒙一张脸面若桃花。本就艳丽的红唇,被某人蹂躏的愈发红艳。落在张斯年的眼里,他的眼神更暗了。“不怕,我教你。”好像找到了乐趣,张斯年再次俯身下去。反复了七八次,两人终于停歇。没办法,小丫头的皮肤太娇嫩了。就亲了一会,嘴唇可肿了。男人好像天生对这方面,无师自通。“疼不疼。”张斯年有些心虚。第一次接吻,没掌握好力度,把小姑娘给亲肿了。味道过于美好,实在没忍住…,!“有一点。”刚才还没感觉,这一会感觉有些麻,又有点刺痛。“对不起,都是我不好。”男德首条,不管是不是自己错了,都要快速承认错误。“以后,我会注意的。”末了,他又保证。“你知道就好,就不能轻点。”翻了一个白眼,阮蒙蒙懒得说太多。就像要吃了她一样,刚才那样子,真的吓到她了。“呵呵~”捏了捏她的脸蛋,张斯年轻笑。男妖精,连声音都这么好听,阮蒙蒙很想塞住耳朵。将人抱在怀里又哄了一阵,阮蒙蒙才算不再给他白眼。“等你过了十八我们就结婚,好不好?”“到时候再说吧。”大学还没考,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她预算是上完大学,再结婚生子。可是后来想了,上完大学至少要四年。现在是74年,77年才能高考,到时候她都20了。再上四年大学,24岁毕业。张斯年大她四岁,那时候,他都将近三十了。好像确实有些晚了。阮蒙蒙上辈子没有谈恋爱,也没结婚。但是基本常识还是知道的。一般女性的最佳生育年纪,就是24到30岁之间。话是这么说,阮蒙蒙觉得,还是尽量赶在二十五岁之前,把孩子生了最好。年纪小,恢复力好,对孩子和大人双方都好。:()穿七零,我带小弟下乡投奔闺蜜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