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德豪斯点了点头,中、英双语混杂地说道:“谢陆夫子开讲!”
陆时笑了笑,
“各位,我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因为在座的,有很多都是成名已久的作家了。我注意到的……叶芝先生,你怎么也来了?”
乔伊斯却很淡定,
“我的宗旨是,要为我国的道德和精神史写下自己的一章。”
蒙塔古·詹姆斯似乎是听到了,
陆时拿起粉笔,
因为那个年轻人他有些印象,
沃德豪斯朝本部大楼的方向点点头,说:“咱们去威尔金斯楼。”
前一天策划成立学院,后一天就完成了招生,
这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
他问:“老约翰,现在才11月初,秋季学期刚开学没多久。你上哪招来的人?”
这话听着竟还有些哲理。
教室内就像社交场,
陆时担心乔伊斯又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赶紧道:“不聊那些太大的话题了。现在,我们说一说写作的要点。”
只见那些所谓的“学生”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着“好久不见”、“你最近那本书很不错”之类的话。
他说道:“陆,我听柏格森先生说过,在中国会用‘子’字作为一种尊称,表示人们对某些人物的敬仰和推崇。”
像是余光中的《翻译乃大道》,
这看似是一本讲翻译、将英语学习的迼,却是作者们的沧海遗珠,
书中有重要观点——
职业亦如此,
作家、教授、记者、学生……
“真的?在哪儿?你没看错?”
沃德豪斯立即拆台道:“销量不错?那为什么没有再版呢?要我说,那些书都是被你自己买下来的吧~”
陆时轻咳,
陆时说:“那也等着一百年后再说。”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倒是用副词用得非常多。因为这样可以帮助读者偷懒,让他们根据记者的主观描述来了解内容。这么一想,记者算是读者和文章之间的中介。”
但如果放在小说中就不可取了,
中介的加入,会导致读者到剧情的距离被拉长。
“各位,咱们还是讲正事……”
进入校园,陆时便觉得气氛有些诡异,
陆时说:“我已经承诺沃德豪斯爵士,在文学院授课时,讲更多技巧性的东西。但这次是第一次,我还是希望进行总览的介绍。”
萧伯纳叹气,
“你还说没教?他们都成立奥赛学会了!还把你的设定集当做教材。”
其他人跟着起身,
老人说,
“你遇上了一条交好运的船。跟他们待下去吧。”
沃德豪斯努力憋笑,摘下自己的圆顶礼帽,
这放在新闻报道中当然可以,因为媒体本就要进行引导。
“你确定真的招生了吗?咱们昨天才商量好的事情,你就算动作再快,也不至于……而且,学院的组织架构呢?授课地点呢?招生简章呢?咱都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