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一阵,司徒美堂才说道:“没关系,反正老外都觉得好看。”
陆时说:“他们本就欣赏不了书法啊。”
司徒美堂嘿嘿一笑,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觉得好看’和‘能欣赏’之间最起码差了一部书法史的距离。能镇住老外就行。”
陆时摊手,
“好吧,能镇住老外。但是海外侨胞中也有懂行的啊。他们看到我的字,恐难接受。”
司徒美堂摆手,
“他们再懂,能比梁先生还懂?”
陆时竟无言以对。
事已至此,再推脱就不礼貌了。
他挽起衣袖,
“笔来!墨来!”
司徒美堂是练家子,单人就擎住了匾额,
两个跟班则空出手来伺候笔墨。
瞬间,周围的外国人都被吸引了目光,严重满是好奇。
陆时提笔,挥毫泼墨,
在匾额上留下六个大字——
海外侨胞总会。
司徒美堂看了一眼,惊得下巴差点儿掉到地上,
“这字……嘶……”
他倒吸一口凉气,
心想,
跟《新民丛报》上说得不一样啊喂!
莫不是任公……
不不不!
任公怎么可能出错!
陆爵士写的一定是新字体,
一种之前从未出现过的、崭新的、伟大的字体!
司徒美堂气沉丹田,
“好!好字!”
他喊得中气十足,吓了周围的美国人一跳。
马克·吐温最先回过神来,
啪啪啪——
也不管看不看得懂,疯狂鼓掌。
这之后,周围看热闹的外国人也跟着一起鼓掌。
甚至有人好奇地打听陆时的身份,
因为陆时接受采访很多,报纸上经常出现他的照片,所以很快就被认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