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被琼斯夺走政权,孤悬于外,他不知打了多少次败仗。在他的面前,挫折已没有大小之分,只有有或没有。
他并没有打断连绵不绝的奏报,而是安静的听完,直到再也没有传令兵进来了,他才小声的嘀咕道:“连塔克都撤退了?看来阿布珑真是铜墙铁壁。”
班尼尔一直贴身站在卫斯身后,听到他的自语后,弯下腰,低声道:“陛下,阿布珑的易守程度能够和渡斯伦相比,要轻易的攻下自然不容易。但属下认为,这阿布珑完全可以不去攻它。”
“不去攻它?你的意思是?”卫斯面生疑惑,但手上做起了比画,显然对班尼尔的话了不理解。
班尼尔点点头,微笑道:“正是如此!我们只需多花上两天时间,就能绕过阿布珑,再行上三天,就可到达大草原了。等过了大草原,就算驻守在阿布珑的两万人全部出来,对我们的后路也没有多大威胁。如果陛下不放心,我们大可以绕过阿布珑后,留下人驻守在此地与他们周旋。”
卫斯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是淡淡道:“说下去。”
以班尼尔对卫斯的了解,这样的反应已经说明了卫斯对这个方案的认同。他绘声绘色的说道:“相反,如果我们继续强攻阿布珑,一会增加我们的伤亡,二会打击我们的士气,三会给威廉森狗贼争取到更多的时间。”
卫斯站起身,负手而立,向帅帐口行去。他在帐口立定,初来的夜风吹进来,撩动着他的金发。
沉吟许久,他才道:“看来你们都已对阿布珑死心。”
班尼尔低头不语。
“阿布珑只是个小城,朕从来都没有把它放在眼里,和我说说它的情况,谁是城中最高指挥?”
“阿布珑现在由塔巴达军和威震军共同驻守,共两万人左右,最高指挥——是威震军蓝杰万威。”
“蓝杰?”卫斯小声念道。
班尼尔道:“蓝杰在威震军中名词很高,据说威廉森刚到丹菲的时候,他曾是伊斯一带有名的强盗,后来被威廉森收服后,他屡立战功,在和穆斯神军的战斗中,他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威廉森对他非常器重,视为心腹。”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他,阿布珑才会这么难攻?”
“可以这么说,陛下,其实蓝杰再强也没有用,阿布珑我们完全可以不理,我们不必理会它。”
“班尼尔,朕原本已经认同了你的提议,但阿布珑的最高指挥是这个蓝杰的话,那么此城我们就非攻不可了。”
“什么?”班尼尔脸色顿时变得阴沉无比,急忙向卫斯靠近了几步,道:“陛下,这是为什么?”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你想想,若是我们弃阿布珑而去,不是长了威震军的士气吗?而如果我们攻下了阿布珑,打败了威震军中的英雄蓝杰,威震军又会变得如何呢?朕敢说,杀死一个蓝杰,比打十场胜仗还有用。”
“陛下英明!”班尼尔三角眼转个不停,道:“陛下的高瞻目光的确是属下不能比拟的,只是,这座城该如何去攻呢?如果伤亡过大,我们始终是划不来啊!”
“攻城的办法有很多种,为何一定要强攻呢?”
“陛下,你的意思是?”
“士兵们那么勇敢、那么自信是为什么?是因为他们的领导。城墙为什么这么坚固,是因为它们的灵魂。”
“属下明白了!陛下,你是想?”
“嗯,蓝杰越厉害,说明他的作用就越大,但是等到某一天他不在了,他所发挥出的无穷作用都将失效。”
“哈哈,陛下,您说的没错!不过,蓝杰智勇双全,算得上大陆一流高手。要拿下他,恐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呆呆,如果朕去,你认为如何呢?”
“啊!陛下——哈哈,陛下英明!陛下英明!”
“嗯!班尼尔,传令下去,攻打阿布珑的计划不变,要让战士们看到我们坚定的信心。战士们现在的挫折感越大,拿下阿布珑后,所获得的胜利感就会越强。”
“班尼尔,你要记住,朕是大陆第一剑者,是塔巴达唯一的君王,未来更是格西圣斯大陆的霸主。胜利,只会属于我们,也终将属于我们。现在的失败和挫折都是短暂的,一时的,只要我们熬过去,胜利将会接踵而来。”
“黑暗之后,将是黎明!”卫斯转过身,泛着蓝光的眼睛紧紧的盯着班尼尔。
班尼尔一时只感觉热血沸腾,突然跪下,热泪滚滚的说道:“是!陛下!属下将永无跟随陛下的左右!陛下万岁!塔巴达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