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妖娆妩媚的王凌玥和清冷恬静的魏语岚,孟母也觉得挺好的,就是不知道孟宇到底喜欢哪一款。
“不急不急,妈,你看我现在正是事业上升期,结婚多耽误事啊!”孟宇强颜欢笑。
结婚这种事情。
在他看来,就是走个过场的事情,有固然更好,但是没有也不碍事。
而且。
和他有过亲密关系的女生不止一个,娶谁过门似乎都不太合适。
“阿宇,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红烧肉,尝尝我的手艺有进步没?”慕容千语夹了一块红烧肉到孟宇的碗中,柔声道。
说着。
她放下筷子,下意识替孟宇整理了一下略显凌乱的袖口。
这一切都是那样自然。
仿佛老夫老妻一样。
孟宇也早已经习惯了她的无微不至,没有客套半句,而是夹起碗中的肉块,放进嘴中细细咀嚼起来,“肥嫩酥烂,入口即化,实在是太美味了,慕容千语你的手艺都可以去东坡轩当大厨了。”
“阿宇你喜欢就好。”慕容千语掩口轻笑着,又夹了一块到孟宇碗中。
忽然。
北冥茵不合时宜地轻哼一声。
在她看来。
自己偶像那是她二姐选定的男人,慕容家的这位大小姐,平时跟偶像套套近乎也就罢了,毕竟偶像风流倜傥,是个漂亮妹子,都会忍不住想要亲近。
她感同身受。
但是。
现在可是在她的,呸,她二姐的未来公婆面前,慕容家的这个骚蹄子这样卖弄,难道还想取代她二姐嫁入孟家不成?
诚然。
她二姐是远在袋鼠国。
可这里还有她呢!
真是老虎不发威,把她当kitty猫看?
“偶像,来尝尝这个韭香鱿鱼须,虽然比我们家的大厨做的差点火候,但是也还不错了,对了,我二姐特别擅长海鲜料理,特别是刀工,那可真是一绝啊!帝都的御厨都是甘拜下风的。”北冥茵夹起一大筷子的菜塞进孟宇碗中。
孟宇虽然感觉气氛有些不对劲。
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北冥逸的刀术,那可是已经臻至化境。
别说是帝都的御厨了。
就算是以刀术闻名的刀客,又有几人能在她的刀下活命,如果有机会的话,他倒想看看北冥逸做菜。
那刀法,一定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呔!
他身边的妹子真是多才多艺,以后就算是全球大一统了,带着群美游山玩水的日子,估计也会很逍遥快活。
“茵子,下次你二姐回来,让她给我做点尝尝。”孟宇低头吃着碗中的韭香鱿鱼须,完全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