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看到这只兔子时,它的命运或许已经注定,但我依然不敢小瞧它,别看它肥,它跑起来动作迅速勇猛,这将是一个难缠的家伙。”罗德先是扔黑金刀过去,砰的一声没插中,兔子早察觉罗德的到来左蹦右跳跑了,“看,它跑起来多么快啊!我敢肯定,它的智商一定不低。”
罗德追赶野兔子,视线一直跟着兔子移动。小李飞刀的刺中率低的很,这不能算是【很大几率刺中】了,而是移动【一次没中】。
兔子强有力的后腿在狂蹬着,罗德有点追不上的趋势,但他猛然发力,野兔子右跳左跳时罗德看准时机,猛地扑了上去,双手死死摁住兔子的头部、身体,“呼……我捉到了。”
罗德拿起来,兔子露出紧张而又恐慌的表情,“这只野兔子很重,我猜它有五六斤重,实在是太肥了,看到它时我的心脏扑通扑通地狂跳,直到现在我还不敢相信我捉到一只兔子,老实说,我很幸运。捉到它比捉到野鸭子还令我兴奋。”
水友们惊呆:
“我去,德哥牛批啊!这么快就捉到了,太六了,给你一百个赞。”
“好可怜的兔兔啊!怎么可以杀兔兔?呜呜呜,我哭了。”
“这兔子走位确实够骚,可它错了,德哥实力要比它强太多,走位弥补不了它弱小的短板。”
“哈哈,我仿佛已经看到烤全兔在向我招手,超市卖的兔子肉贼好吃,一吸,哧溜,贼爽啊!”
“好了,朋友们,我得去做我的晚餐了,要处理这么多的东西有点麻烦。别看天色还早,在荒野黑起来却是很快,我的动作必须得快点。”罗德捡起地上的黑金刀给兔子放血,兔子蹬着两条腿很快死去,之后罗德又去山上砍松树下来堆成两堆,依次处理鲶鱼、野鸭子、兔子,做完这些已经到了晚,两堆火熊熊燃烧,成为这广阔大地的唯一亮点。
罐子里的鲶鱼与竹笋放在一起煮,沸腾的声音咕咕发出,水友们隔着屏幕像是闻到那甜美的鱼汤。
架在火上烤的鸭子和兔子不断流油滋滋地响,滴在火堆加大火势,看着就觉得好吃、下饭。
水友们流出口水:
“好想吃啊!什么时候可以和德哥一起去旅游?那样我天天睡觉都能笑醒。”
“德哥的烤的东西一定很好吃,刚吃完饭又饿了。”
“色香味俱全,流口水了,那兔子全是肉啊!自己一个人吃超爽的。”
“吃独食天打雷劈,德哥,我恨你。”
罗德笑道,“好不好吃我不知道,但我敢说烤兔子一定不会让我失望,还有鲶鱼煮汤,我已经闻到那甜味扩散在空气中了。说到汤,不得不说一下,汤历史悠久。”
“根据考古学家所发掘的文物表明,近东地区是世界上最早做汤的地方。约在公元前8000到7000年间,近东地区的人就已学会了“煮汤“。由于当时陶器还没有产生,人们煮食物时,在地上挖一个坑,铺上兽皮,使之凹下一个坑,放入水和要煮的食物,然后在坑的附近燃起柴火,将两块石头烧烫了投入坑内,至水煮开食物煮烂成汤喝。这就是最早汤的由来,可不像现在我们这么讲究,有不同的汤喝,又分饭前饭后。”
水友们静静地听着罗德讲解汤的产生,他们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如站在原始人旁边,看到他们挖坑、铺兽皮、煮食物,这一切好像就在他们眼前发生,每个人都呆愣住,心生向往,享受着那原始的场景向他们冲击而来,无比的震撼着他们的心灵。
仿佛罗德讲的不是故事,而是真真切切发生的事情,再一次带他们领略那几千年前的文化。